??近日,云南省財政廳印發《云南省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質效,降低交易成本,防范廉潔風險,推動全省政府采購高質量發展?!掇k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28日。
??《辦法》指出,遠程異地評審是指依托云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通過遠程協同、視頻語音實時交互等技術,在非采購人所在地評審專家庫或分庫隨機抽(選)取副場評審專家,與主場評審人員共同組建評標委員會或評審小組,在符合條件的評審場所進行異地、多點電子評審的活動。
??《辦法》明確,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的情形包括:采購預算金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及以上,且涉及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在采購人所在地評審專家分庫無法抽取到足夠數量的相關專業評審專家的;因專家資源不充足等原因,采購人所在地的相關專業評審專家與供應商串通風險較高的;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一般不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的情形包括:涉密采購項目;需要查看樣品或隔夜評審的;其他分庫專家可以就近參加評審、不產生額外成本的;因補抽專家時間較緊,難以預約副場的;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第十三條規定,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進行遠程異地評審的。
??從組織管理看,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分為主場和副場。采購組織機構人員所在的評審場所為主場,主場以外的其他評審場所為副場,副場可以是一個或多個。省級和州(市)集中采購機構應當部署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優先保障集中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有條件的可以為分散采購項目提供無償遠程異地評審主、副場服務??h(市、區)集中采購機構確不具備遠程異地評審條件的,可以借用州(市)集中采購機構場所。
??《辦法》鼓勵社會代理機構自主建設、提供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在電子交易平臺登記后,同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補充登記采購代理機構“異地評審場所”信息,作為本機構組織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的主場或副場。社會代理機構可以按市場化運營方式向其他采購組織機構有償出借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并公示收費標準。
??在評審管理方面,《辦法》提出,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在主場通過電子交易平臺負責遠程異地評審紀律宣布、評審秩序維持、評審過程監督、評審專家及采購人代表(以下簡稱“評審人員”)行為記錄等工作。主、副場的評審人員在評審過程中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評審過程中,評審人員不得交流與評審無關的事項,不得操作其他評審人員電腦。評審過程中因各地政府采購管理差異產生的爭議,由采購組織機構負責解釋采購人所在地的管理規定,但不得作出誘導性、誤導性陳述,評審專家依據采購人所在地規定進行獨立評審。評審結束后,主、副場評審人員應當使用電子簽名簽署評審報告,共同出具評審結論。
??在檔案管理方面,主、副場管理機構應當妥善保存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全過程中形成的場地音視頻資料及電子檔案等,并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采購組織機構負責音視頻資料及電子檔案的收集歸檔,在評審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交易平臺下載并妥善保存評審活動中形成的音視頻資料,并按規定制作形成項目檔案。
??此外,《辦法》明確,將由省財政廳負責統籌指導全省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工作,統籌協調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跨省遠程異地評審合作。鼓勵采購組織機構通過云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抽取外省評審專家開展跨省遠程異地評審活動。(記者 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