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計算經歷了三個階段,不同階段養老金的計算辦法,養老金待遇的組成是完全不同的,但都是屬于統籌內的養老金待遇,退休生活補貼是由原單位發放的,屬于統籌外的補貼津貼范疇。
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工作人員,養老金是按照老辦法計算的。老辦法計算的是退休費,退休費分為基本退休費、增加的退休費,補貼津貼等,補貼津貼統稱為退休補貼,屬于規范后納入退休費計發范圍的內容。
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 期間退休的工作人員,養老金是按照新老辦法對比計算的,在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中,包括了三個內容、一是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和專業技術職稱對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和工齡的比例計發的基本退休費;二是按照本人職務職級、專業技術職稱對應的退休補貼標準;三是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增加的退休費標準。

在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中,包括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個部分。其中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視同繳費指數中,包括了職務崗位指數、級別或是薪級指數、退休補貼指數。
從以上介紹可以看出,在老辦法計算的退休費標準中,包括了退休補貼,在新辦法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中,由于視同繳費指數中,包括了退休補貼指數。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退休補貼既在老辦法計算中存在,在新辦法計算中也存在,退休補貼貫徹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的全過程。
不管是在養老金計算中的退休費也好,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也罷,其實都只是養老金計算的數據,但反映在養老金計算結果中,這的確是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這種退休補貼通過養老金計算出來的,就屬于本人的基本養老金,而且是統籌內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養老金,完全是按照新辦法計算,但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中,由于他們還有比較長的視同繳費年限,還要計算過渡性養老金,在過渡性養老金計算的視同繳費指數中,仍然包括了退休補貼指數,在基本養老金中實際也包含了退休補貼的因素。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了基本養老金包含了退休補貼的因素之外,實際上還存在養老金之外的退休補貼,這種退休補貼被稱為退休生活補貼,是由原單位發放的,屬于統籌外的退休生活補貼。
統籌外的退休生活補貼,不管是按照老辦法退休的工作人員,還是新老辦法對比計算的工作人員,還是新辦法計算養老金的工作人員,只要是編制內退休的人員,都會同等享受,并不是只有按照老辦法退休的老人才會有。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統籌外的退休生活補貼是一種事實上的存在,而且是納入規范內容的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補貼,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是按照在職人員同職務、同職級基礎績效的70%來發放的。

同樣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但這屬于地方財政開支的范圍,并不是所有的的地方都會發,不同地區之間,不同級別的機關或是事業單位,退休補貼的差距是比較大的。比如有的地方是省級機關有,市級機關有,但縣區機關不一定有。
在有的地方,市級機關會高于省級機關,不同的區縣之間發放的標準也不一樣,主要根據當地的財政情況來決定。比如我老家的市縣中,市級機關是按照職務職級來確定發放標準,區縣則是所有人都是同一個標準,但區縣之間標準的差異比較大。
綜上所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即使是按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也還是屬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凡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管是按照老辦法退休的,還是按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的,只要當地發放統籌外的退休補貼,不同階段退休的人員,都會享受當地發放的退休生活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