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客戶端通訊員 徐上杰
“鄰里關系要維好,讓他三尺又何妨”,信陽市光山縣仙居鄉長興鎮村,新修訂的村規民約像一首“七言詩”,全文112字,讀起來朗朗上口。
不遠處的張灣村,村規民約雖然只有短短66個字,卻類似“三字經”,“少打牌、多掙錢”“多陪伴、孝為先”……言簡意賅,直抵人心。
這些帶著泥土氣息的文本,源于仙居鄉今年4月啟動的一項探索——全域村規民約修訂工作。
破題:尋找基層治理的“支點”
基層治理千頭萬緒,如何找到一個能“撬動地球”的支點?
仙居鄉在基層治理過程中發現,村規民約就是這個支點。用它能理出基層治理的線頭,煥發治理的生機,看似傳統,用好了能夠春風化雨。
然而,修訂前的摸底調查卻發現,原有村規民約普遍處于“沉睡”狀態:“有的村規民約是村干部坐在辦公室里‘造’出來的,有的與本村實際脫節,有的生硬拗口、既不好懂也不好記。”
仙居鄉宣傳委員張偉說,村規民約眼下要解決的,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管不管用、好不好用、群眾愿不愿用”的問題。
立新:“鄉土契約”的重塑之路
仙居鄉在村規民約修訂工作之初,就確立了“立足于用”的核心原則,并在實踐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論。
全域修訂絕非易事,仙居鄉將其列為“書記工程”,將鄉黨委的統籌作用貫穿頂層設計、試點選擇、質量把控全過程,并明確由鄉村兩級書記擔任“施工隊長”。
仙居鄉黨委書記張自立不僅全程參與試點村意見會,還對18個村街的初稿逐一手寫修改意見,將黨委統籌牢牢抓在手上。
考慮到干部群眾可能存在的觀望情緒,仙居鄉沒有急于求成,而是堅持“試點先行、分批實施”的審慎策略。
為此,仙居鄉選定長興鎮村和張灣村作為先行打樣村,探索出“接地氣、真管用、可復制”的“打樣標準”,用實際成效消除疑慮,為后續全域鋪開積累經驗、樹立標桿。
避免“千村一面”是此次修訂工作的靈魂。仙居鄉旗幟鮮明地倡導“一村一約”,要求每個村為自己“精準畫像”。長興鎮村針對集鎮區管理難題,寫入“有序停車不添亂”;張灣村圍繞土地流轉特色,約定“土地轉,效益高”。
這種基于實際情況和村民真實需求的“定制化”要求,確保了村規民約的針對性和生命力。
村規民約的生命力在于廣泛的民意基礎。仙居鄉從一開始就將“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理念放到首位,充分尊重村民在村規民約制定和實施中的主體地位,構建了“村委提議、大家商議、集中審議、村民決議”的四步民主程序,讓大家“自己提、自己議、自己修、自己定”,匯聚民意“最大公約數”,增強群眾對村規民約的參與感、認同感。
動人的細節在過程中涌現。
長興鎮村召開村規民約修訂工作會議,將鄰里建房糾紛問題擺到臺面上,廣泛征求村民意見。
胡灣村民組村民高世孝分享了自家蓋房子時主動讓三尺、鄰居也回讓一米的真實經歷,提出應把“建房讓一讓”寫進村規民約。
這一建議經過六輪討論,最終形成了“鄰里關系要維好,讓他三尺又何妨”的一致意見。
如今,長興鎮村的村道變得更加寬敞,鄰里關系也越發融洽。
活化:從文本共識到行動自覺
修訂成型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如何讓村規民約從紙面走進心間,轉化為日常行為自覺,是檢驗成敗的最終標準。
對此,仙居鄉下了一番“滴水穿石”的精細功夫。
做好常規宣傳是第一步。
仙居鄉首先打出一套組合拳:在村口、廣場高頻展示,讓村規“入眼”;印制卡片、扇子“送約上門”,讓條款“入腦”;開“板凳會”用鄉音講解,讓道理“入耳”;拍鄉土短視頻線上傳播,以鄉土氣“圈粉”;編成快板、三句半巡回演出,讓新風“入心”。
這種多渠道、生活化的宣傳,打破了村規民約與村民之間的隔閡,使其成為隨處可見、時常談論的“大眾話題”。
隨著宣傳工作的開展,村規民約的作用開始顯現。
長興鎮村廖海燕的女兒考上大學,原想大辦升學宴,但想到村規民約中對大操大辦的約定,全家一致同意簡化為僅邀至親的一桌家宴。
這場花費不到500元的家宴,不僅節省了大量開支,還贏得了更多祝福。省下的錢,廖海燕給孩子買了筆記本電腦。
“這樣的身邊事,是最有說服力的宣傳。”長興鎮村黨支部書記王虎昌將此事拍成微電影推廣,選樹典型,發揮榜樣帶動作用。
現如今,喜事簡辦在長興鎮村已成為新風尚。自村規民約修訂以來,全村20余場紅白喜事全部簡辦。
為了讓身邊的榜樣發揮作用,張自立作為鄉黨委書記也親自上陣。
在長興鎮村重陽節“履約踐諾·敬老愛老”活動中,廖海燕、高世孝等模范家庭從張自立手中接過“遵規守約模范家庭”證書。
這一莊嚴的儀式,不僅是對身體力行者的嘉獎,更在全村樹立了“守約光榮”的鮮明導向。
宣傳之功,在于點燃星火。想要構建遵規守約的沃土,還需要好的機制。
為此,仙居鄉著手將村規民約融入現有的治理架構,推動村規民約融入日常,形成習慣,化為風俗。
一方面用好“四會”平臺,讓德才兼備的老黨員、老干部、鄉賢能人成為“四會”主體,使“四會”成為村規民約執行重要平臺;另一方面鼓勵“遇事找約”,在處理村級事務、評選先進時,引導村民形成“遇事找約、辦事依約”的自覺,營造“人人參與、人人監督、人人受益”的治理共同體氛圍。
柔性:從小切口到大治理
自仙居鄉開展村規民約修訂工作以來,不少前來調研的單位常提出幾個典型疑問:如此簡潔的村規民約如何真正落地?背后是否有更詳細的執行細則?有人不守約如何約束?為什么沒有把“高價彩禮”等具體問題明確寫入?
這些問題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對村規民約實際效力的普遍關切。
事實上,“人情治理”歷來備受爭議。從中央到地方所開展的移風易俗,就體現了國家對人情的積極干預。
在政策話語上,移風易俗是以溫和的方式來表達的,而且大多和村規民約建設結合起來。在實踐上,不少地方確實采取過一些強硬的治理措施,但舉措的強制性,帶來了治理有效性和合法性不足之間的張力。
一個很典型的質疑就是,政府為什么能夠干預私人生活?這種質問通常會讓力推法治社會建設的政府無力反駁。
仙居鄉給出的答案是:通過倡導性、柔性化的治理方式,推動村規民約自然生長、深入人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印子在調研中發現,農民內心高度支持政府的人情治理行為,不少農民希望國家積極介入,認為行政權力介入后,自己正好有合適的理由來退出人情。
仙居鄉的實踐也驗證了印子教授的調研結果。正如長興鎮村黨支部書記王虎昌所說;“在熟人社會里,大家都隨大流,別人這樣做你也得跟著這樣做,誰都不愿第一個‘吃螃蟹’打破風氣。現在有了新村規民約,大家剛好順理成章做早就想做的事了,都感到格外輕松。”
村規民約之所以能助力高效能治理,核心就在于尊重民意、關照實際、久久為功。治理的有效性不一定來自強制,而是源于共識的凝聚、風氣的養成,以及讓每個人都能體面地去做那些“早就想做”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