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一場以詩為名的政治風波席卷北宋朝堂,主角便是一代文豪蘇軾。這場被后世稱為“烏臺詩案”的案件,既是北宋新舊黨爭的激烈縮影,也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文字獄之一。它不僅讓蘇軾歷經百余天的牢獄之災,更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與創作風格。從案件的醞釀、爆發到終結,每一個環節都交織著政治博弈與文人風骨,值得后人細細品讀。
一、前因:新舊黨爭的漩渦與蘇軾的仕途困境
烏臺詩案的種子,早已在熙寧年間的變法浪潮中埋下。北宋中葉,積貧積弱的局面日益凸顯,宋神宗急于通過改革扭轉國運,遂于熙寧二年(1069年)起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推行以青苗法、免役法、均輸法等為核心的“熙寧新法”。然而,新法的實施觸動了豪紳大地主的利益,且在執行過程中暴露出諸多弊病,由此引發了朝野上下的激烈爭議,逐漸形成了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和以反對變法者為核心的“舊黨”兩大陣營,黨爭的陰霾自此籠罩北宋政壇。
蘇軾的立場,自始至終站在新法的批評者一方。他并非反對改革本身,而是質疑新法的激進推行方式與實際成效。早在應制科時,蘇軾便在策文中表露過變法圖強的思路,但與王安石的主張大相徑庭。目睹新法給百姓帶來的困擾后,他先后寫下《上神宗皇帝書》《再論時政書》等奏疏,直言“今日之政,小用則小敗,大用則大敗,若力行而不已,則亂亡隨之”,對新法展開尖銳批評。這種鮮明的態度,自然遭到了新黨的排擠與打壓。
為避開朝堂的紛爭,蘇軾主動申請外任。熙寧四年(1071年),他調任杭州通判,之后又相繼出任密州、徐州知州。在地方任職的八年里,蘇軾親身體察民生疾苦,更見證了新法執行中的種種亂象:青苗法淪為官吏盤剝百姓的工具,免役法加重了底層民眾的負擔。心懷悲憫與憤懣的他,將所見所感訴諸詩文,寫下了大量“托事以諷”的作品,借文字抒發對新法的不滿與對民生的關切。這些詩文在當時廣為流傳,既成就了他的文壇聲譽,也為日后的劫難埋下了隱患。值得一提的是,據史料記載,早在熙寧六年(1073年),蘇軾的友人沈括在巡查兩浙路時,便曾將其詩稿上呈神宗,指控其涉嫌誹謗朝政,只是當時未被重視,這也成為了詩案的早期伏筆。
二、緣由:《湖州謝上表》的導火索與新黨的發難
元豐二年(1079年)四月,蘇軾由徐州移知湖州,按照北宋官場慣例,他需向皇帝上呈《湖州謝上表》,以表達感恩與履職之心。這本是一份例行公事的公文,卻因其中兩句看似平常的表述,成為了新黨發難的導火索。蘇軾在表中寫道:“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在新黨眼中,這短短二十余字充滿了“挑釁”意味。“新進”二字,被解讀為諷刺因擁護新法而被破格提拔的新黨官員;“生事”則直指新法的推行是“無事生非”。新黨早已視蘇軾為眼中釘,此番找到“把柄”,自然不會放過。六月,監察御史何正臣率先上書彈劾蘇軾,指責他“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并稱其每逢水旱之災、盜賊之變,必將罪責歸咎于新法,“喜動顏色”。他還特意進呈了市面上流傳的蘇軾文集,請求神宗詳查。
何正臣的彈劾拉開了序幕,隨后新黨官員紛紛跟進。七月二日,御史舒亶的彈劾更為致命,他從蘇軾的《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中摘出大量詩句,與新法逐一對應,羅織罪名:陛下推行青苗法扶植貧民,蘇軾卻寫“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譏諷百姓為領青苗錢常年奔波;陛下整頓吏治考核郡吏,蘇軾則以“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嘲諷新政重視律法而輕視儒學;陛下興修水利,他寫下“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暗諷政策不切實際;陛下申明鹽禁,他又以“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暗示鹽禁給百姓帶來不便。舒亶斷言蘇軾“懷怨天之心,造訕上之語”,罪行嚴重到“雖萬死不足以謝圣時”,請求以“大不恭”論處。
緊接著,國子監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也先后上書。李定與蘇軾早有嫌隙,曾因隱瞞母喪被蘇軾譏諷“不孝”,此次更是借機痛下殺手,列出蘇軾“怙終不悔,其惡已著”“傲悖之語,日聞中外”等四條“可廢之罪”,聲稱蘇軾“訕上罵下,法所不宥”,罪在當誅。一時間,彈劾的奏折如雪片般飛向神宗,蘇軾瞬間淪為眾矢之的。
三、經過:千里緝捕與一百三十天的牢獄之災
在新黨的輪番施壓下,宋神宗最終下令將蘇軾緝拿進京,交御史臺審訊。因漢代御史臺內遍植柏樹,常有烏鴉棲息筑巢,故御史臺又稱“烏臺”,“烏臺詩案”由此得名。元豐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朝廷特使皇甫遵攜吏卒疾馳湖州,抵達州府時,“二臺卒夾侍,白衣青巾,顧盼獰惡”,氣氛極為肅殺。
此前,蘇軾的好友、駙馬王詵已派人火速送信給蘇轍,蘇轍又輾轉告知蘇軾,讓他提前做好準備。蘇軾深知此行兇險,與通判祖無頗商議后,身著朝服出迎。他請求回后堂與家人訣別,寫下遺書托付后事,家中眾人哭成一團。為安慰家人,蘇軾還講述了宋真宗時隱士楊樸被召入宮,其妻子以“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詩句送行,最終楊樸被放歸的故事,引得眾人破涕為笑。這份從容背后,是他對命運的無奈與文人的風骨。
七月底,蘇軾被押解上路,長子蘇邁獲準隨行照料。沿途百姓聞訊相送,“郡人送者雨泣”,目睹蘇軾“出城登舟”時被官吏如同“驅犬雞”般驅趕,無不痛心。八月十八日,蘇軾抵達京城,即刻被投入御史臺獄。入獄后,朝廷下令在蘇軾任職過的所有地方收集其詩文,李定等人則從這些詩文中斷章取義,肆意羅織罪名,對他展開輪番審訊。
審訊過程極為嚴苛,臺諫官員輪番鞠訊,逼迫蘇軾對每一句被指控的詩文作出交代。起初,蘇軾試圖隱晦其詞,但在官吏的威逼下,不得不逐一承認那些詩文確有譏諷之意。例如,他承認《山村五絕》中的“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戲子由》中的“讀書萬卷不讀律”是譏諷新政重視律法。在獄中,蘇軾多次瀕臨絕望,甚至一度寫下絕命詩,托付給蘇邁。這場牢獄之災,前后持續了一百三十天,成為了蘇軾一生中最黑暗的時光。
四、后果:貶謫黃州與北宋文壇的命運轉折
烏臺詩案的結局,得益于多方力量的營救。蘇軾的弟弟蘇轍得知兄長入獄后,即刻寫下《為兄軾下獄上書》,請求朝廷削去自己的官職,以贖兄長死罪。舊黨大臣張方平、范鎮等也紛紛上書求情,就連新黨內部的章惇、吳充等人,也認為對蘇軾量刑過重,出面勸諫。更關鍵的是,已罷相的王安石也向神宗進言:“圣朝不宜誅名士”,德高望重的曹太皇太后也以“仁宗皇帝曾言蘇軾、蘇轍兄弟乃太平宰相之才”為由,勸神宗明察。
宋神宗本就無意殺害蘇軾,在各方勸諫下,最終于元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旨結案。蘇軾雖免于一死,但被責授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這一官職形同流放,蘇軾實質上被軟禁在黃州,失去了政治自由。
這場詩案的影響,遠不止于蘇軾個人。二十多位與蘇軾相關的官員受到牽連:弟弟蘇轍被貶為筠州監酒;恩師歐陽修、張方平雖已離世或退休,仍被追罰;好友王鞏、王詵等被貶謫,僧道潛等方外之交也受到株連。此案作為北宋歷史上規模較大的文字獄,開啟了以文字治罪的惡劣先例,為后來宋徽宗時期禁毀蘇、黃文集埋下了伏筆,成為崇寧、宣和年間“因人廢書”事件的前奏。
然而,對蘇軾而言,黃州之貶雖是人生的低谷,卻也是他創作的巔峰。在黃州的五年里,遠離了朝堂的紛爭,他寄情山水,反思人生,寫下了《念奴嬌·赤壁懷古》《前后赤壁賦》《黃州寒食帖》等千古名篇。他的文風從早年的針砭時弊轉為沉郁頓挫,充滿了對生命、宇宙的深刻感悟,完成了從“廟堂之臣”到“江湖之客”的精神蛻變。
烏臺詩案早已塵埃落定,但它所折射出的黨爭之殘酷、文人之無奈與風骨之堅韌,至今仍引人深思。這場劫難沒有摧毀蘇軾,反而讓他在苦難中涅槃重生,成為了中國文學史上永恒的豐碑。而“烏臺”這個原本象征著監察與懲戒的地名,也因這場詩案,與蘇軾的名字緊密相連,被永遠銘刻在歷史的記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