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愛告狀?背后可能是 “求助信號”,你的回應影響他一生
“媽媽,他搶我繪本!”“老師,她不跟我玩!”“爸爸,哥哥偷偷藏了我的玩具!” 無論是幼兒園的走廊里,還是家里的客廳中,孩子頻繁告狀的聲音總能輕易引發家長的不耐煩。很多家長要么隨口敷衍 “知道了,別小題大做”,要么皺眉批評 “你怎么這么愛打小報告”,甚至直接打斷 “這點事都處理不好,真沒用”。卻不知兒童心理學家阿爾弗雷德?阿德勒曾說:“孩子的每一個行為背后,都藏著未被滿足的需求。” 孩子愛告狀,從來不是 “多事”“矯情” 的標簽,而是成長過程中發出的 “求助信號”—— 他們可能不懂規則、不會解決沖突,或是需要情緒認同,而家長的回應方式,將直接影響孩子的社交能力、自信心與安全感。
很多家長誤解了 “告狀” 的本質,把它當成孩子的 “負面行為” 急于制止,卻忘了蒙臺梭利曾說:“兒童是規則的探索者,他們通過觀察、提問和告狀,來構建對世界的秩序認知。”3-6 歲的孩子正處于 “規則敏感期”,他們對 “公平”“對錯” 有著極強的執念,當看到同伴或家人的行為違背自己認知的規則時,就會本能地向成人 “告狀”,尋求規則的確認。比如孩子說 “他插隊”,其實是在問 “插隊是不對的,對嗎”;說 “她弄壞了我的積木”,是想確認 “我的東西不能被隨便破壞,對嗎”。這種告狀不是 “打小報告”,而是孩子學習規則、建立邊界的過程。有位幼兒園老師分享,班里總愛告狀的小朋友,在老師耐心解釋規則后,慢慢學會了自己判斷 “這件事對不對”,告狀次數越來越少,還會主動提醒同伴 “要排隊哦”—— 尊重孩子對規則的探索,才能幫他們建立清晰的是非觀。
孩子告狀,更多時候是 “不會解決沖突” 的無助求助。蘇霍姆林斯基曾說:“童年時期的社交沖突,是孩子學習與人相處的第一堂課。” 當孩子面對搶玩具、被孤立、被挑釁等場景時,由于語言表達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尚未成熟,他們不知道如何用恰當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能向最信任的成人求助。比如孩子被同伴搶了玩具,他不會說 “請把玩具還給我”,只能哭著告狀 “他搶我東西”;想加入集體游戲被拒絕,不知道如何溝通,只能向老師求助 “他們不跟我玩”。此時家長若批評孩子 “這點事都處理不好”,只會讓孩子更加自卑,以后遇到問題更不敢主動解決;若直接替孩子出頭 “誰欺負你了,我去說他”,又會讓孩子失去獨立面對沖突的機會。真正有效的回應,是教會孩子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替他解決問題。
孩子愛告狀,也可能是 “尋求情緒認同” 的信號。盧梭曾說:“兒童的心靈是敏感的,他們需要被看見、被理解,而不是被評判。” 很多時候,孩子告狀并非真的想 “追責”,只是想宣泄內心的委屈、憤怒或不安。比如孩子拼了很久的拼圖被打翻,他哭著告狀,不是想讓家長批評打翻拼圖的人,而是希望家長能感受到他的難過;孩子努力完成的手工被嘲笑 “不好看”,他向家長告狀,是想得到 “你做得很棒” 的肯定。如果家長敷衍地說 “多大點事,別哭了”,孩子的情緒就會被壓抑,久而久之,他們可能不再愿意分享心事,甚至會覺得 “我的感受不重要”。有位媽媽分享,她的女兒以前總愛告狀,后來她每次都先共情 “媽媽知道你現在很委屈”,等孩子情緒平復后再問原因,慢慢的,女兒不僅告狀少了,還會主動說 “媽媽,我剛才跟小朋友好好說了,他跟我道歉了”—— 被理解的情緒會轉化為解決問題的勇氣,而被忽視的情緒只會變成無助的抱怨。
家長的錯誤回應,會給孩子帶來長遠的傷害。如果家長總批評孩子 “愛打小報告”,孩子會逐漸壓抑自己的需求,遇到問題不敢求助,甚至在被欺負時也選擇沉默;如果家長每次都無條件站在孩子這邊,不分青紅皂白批評別人,孩子會養成 “依賴權威” 的習慣,以后遇到沖突只會找成人告狀,不會自主溝通;如果家長敷衍回應,孩子會覺得自己不被重視,慢慢失去安全感和自信心。陶行知曾說:“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頓,你的譏笑中有愛迪生。” 孩子的成長需要耐心引導,而不是簡單粗暴的否定或敷衍。有個孩子因為總被家長批評 “愛告狀”,后來在學校被同學欺負也不敢說,直到被老師發現,才吐露心聲 “我說了爸媽會罵我”—— 不當的回應,正在關閉孩子求助的大門。
正確回應孩子的告狀,要做到 “先共情,再引導,后放手”。首先,停下手中的事,認真傾聽孩子的講述,用溫和的語氣共情他的情緒:“媽媽知道你被搶玩具很生氣”“我能理解你想加入游戲卻被拒絕的難過”,讓孩子感受到被重視、被理解。然后,引導孩子思考問題:“你覺得這件事可以怎么解決呢?”“下次再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試試跟他說什么?”,比如孩子說 “他搶我玩具”,可以引導 “你可以跟他說‘這是我的玩具,我還沒玩完,請你還給我’”;孩子說 “他們不跟我玩”,可以建議 “你可以問問他們‘我能加入你們嗎’”。最后,慢慢放手,讓孩子嘗試自己解決問題,即使做得不好也沒關系,給予肯定和鼓勵:“你今天試著跟小朋友溝通了,已經很棒了”。勞倫斯?科恩在《游戲力》中寫道:“引導孩子自己解決問題,比替他解決一百個問題更有價值。”

區分 “必要告狀” 和 “不必要告狀”,幫孩子建立自主判斷能力。有些告狀涉及安全問題,比如 “他爬很高的柜子”“她摸插座”,或是遭遇欺負、霸凌,這類 “必要告狀” 必須重視,及時介入保護孩子;而有些小事,比如 “他走路踩了我一下”“她今天沒跟我打招呼”,屬于 “不必要告狀”,可以引導孩子自己化解。家長可以和孩子約定:“如果遇到危險,或者有人故意欺負你,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如果是小事,我們可以自己試著解決,好嗎?” 這樣既能保護孩子的安全,又能培養他們的獨立能力。
紀伯倫曾說:“你是弓,兒女是從你那里射出的箭。弓箭手望著未來之路上的箭靶,他用盡力氣將你拉開,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遠。” 孩子愛告狀,不是成長的 “麻煩”,而是他們向世界求助的信號,是學習規則、解決沖突、尋求認同的過程。家長的回應,就是照亮孩子成長之路的光 —— 耐心傾聽、溫柔共情、智慧引導,能讓孩子在求助中學會獨立,在理解中建立自信;而敷衍、批評、忽視,則會讓孩子在無助中封閉自己,失去成長的勇氣。
愿每個家長都能讀懂孩子告狀背后的求助信號,用正確的回應陪伴孩子成長。當孩子從 “遇事就告狀” 變成 “自己想辦法”,從 “尋求成人幫助” 變成 “主動溝通解決”,你會發現,他們正在慢慢長出獨立、自信、勇敢的翅膀,這將是他們一生最寶貴的財富。畢竟,最好的教育不是替孩子遮風擋雨,而是教會他們如何面對風雨,如何在成長的路上,從容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