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2月19日訊,近日,江蘇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無錫清源華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決定書顯示,無錫清源華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存在管理未備案私募基金的行為;二是未及時填報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
這些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以上問題,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無錫清源華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藍鯨新聞12月19日訊,近日,江蘇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無錫清源華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決定書顯示,無錫清源華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存在管理未備案私募基金的行為;二是未及時填報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
這些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以上問題,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無錫清源華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