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觀校園書法作品,得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箴言。此語出自《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乃道家思想之精髓所在,揭示了一條由外而內、層層遞進的生命智慧,蘊含四重深邃境界。
一、人法地:厚德載物的生存根基
“人法地”,人之修為,首當效法大地之德。大地承載萬物而無分別,滋養眾生而不居功,其精神核心在于“厚德載物”。我們需體悟此博大包容,接納世事之缺憾,以柔韌姿態化解剛強,包容萬有不生抵觸之心。梁校長經常說,“你能包容多少人,你就能成就多大的事。”也正如老子所言“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甘居卑下,正是謙遜自守、以柔克剛的生存智慧。
二、地法天:自強不息的運行法則
“地法天”,其深層含義仍歸于人——人亦當效法天道精神。蒼穹浩渺,星辰運轉,晝夜交替,四時更迭,皆有其恒常不易之序,展現著永恒不止的創造與進取能量。中華民族將“天”之精髓凝練為“自強不息”。效法天,即意味著人應遵循宇宙運行之客觀規律,剛健有為,永不懈怠,在生命的歷程中不斷精進。
三、天法道:敬畏本源的深層智慧
“天法道”,昭示人更應覺悟并敬畏那統攝天地的終極本源——“道”。“道”乃萬物之宗,“先天地生”,無形無象,卻化生一切,是宇宙最根本的法則與依據,亦可視為華夏文明深邃的信仰根基。此“天道”亦稱“天理”,內化于心則為“良知”。它警示世人,行事為人不可悖逆天道倫常,不可逾越天理人心,因“舉頭三尺有神明”,宇宙自有其公正的尺度。
四、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終極回歸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層層超越,終歸于“道法自然”。此“自然”非指自然界,而是指“本然如此”“自然而然”的狀態。“道”本身即終極,其本性就是如其本然、不加造作,故曰“法自然”。此乃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即摒棄后天人為的矯飾與束縛,回歸生命本初的純真與自由。如嬰孩般哭笑隨心,不加偽飾;亦如陶淵明“歸去來兮”的決絕,掙脫塵網,重返生命的質樸本源——此即“返璞歸真”的真諦。
尋回信仰,和諧共生。研習古典文學與國學,其重大使命之一,便是穿越歷史煙云,尋回那些在一次次文化激蕩中漸趨湮滅的民族精神信仰——那關乎“天道”“天理”“良知”的文化血脈。唯有重新確立對宇宙自然規律的敬畏,對內在道德良知的持守,方能真正理解“道法自然”的深意,從而在紛繁世間安頓身心,最終達成人與天地萬物的和諧共生。
這不僅是古老經典的智慧回響,更是我們在現代性困境中尋求精神家園與生存之道的永恒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