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師者,把復雜的事簡單化,謂之“化繁為簡;學生,把簡單的事復雜化,謂之“化簡為繁”。
所謂“化簡為繁”,是指在日常教學過程中,要引導學生通過類比推理達成舉一反三的能力。通過鍛煉歸納總結,類比轉化的習慣,從而在面對新問題時能迅速找到核心規律。然而在現實學習中,許多人卻往往不自覺地將原本非常簡單明了的道理或方法非要復雜化,還謂之“深層思維”或“深度思維”。而添加不必要的步驟或細節,導致學生越學越糊涂,引發學習效率低下。比如一節課抓住本節課要學習的知識要素學習目標足夠了,非要搞出情感態度價值觀等好幾個目標。要知道,情感態度價值觀是通過學科要素進階型梯度循環的學習而逐步體現、浸潤、感悟而沉淀出來的人文思想和精神,并不是一節課所能完成的“高大上”目標。
一名真正合格的教師,他的教學行為應該是簡單的、陽光的、善于整合轉化的“化繁為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