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從保障性住房供給、商品住房支持、住房公積金便利使用、物業服務優化、公共服務短板補齊等方面,著力解決‘落腳難’‘進門難’問題?!弊灾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處長馬泉介紹。

新疆一企業投入使用的宿舍型保障性住房。(資料圖)
公租房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新就業群體,取消戶籍限制,依申請納入公租房實物配租范圍;對本地暫無住所、暫無所屬社區的,開辟綠色通道,能提供就業證明的,即可在就近社區提出申請、優先解決。鼓勵流動人口、新就業群體用工企業,根據員工需求“團租”公租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方面,鼓勵新就業群體用工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或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鄉鎮(街道)、園區盤活閑置存量房屋(舊宿舍、辦公樓)改造為“小哥公寓”。
配售型保障住房方面,符合購買條件的新就業群體,可申請進入當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因工作流動需退出的,由當地政府回購,優先再次安排給新就業群體購買。
商品住房方面,對新就業群體在工作地有購買商品住房需求的,鼓勵通過團購方式減輕新就業群體購房負擔。同時,支持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辦理,自治區范圍內在非繳存地購房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與本地繳存人員享有同等貸款權益。
除了解決住的問題,《通知》還著力優化新就業群體的工作體驗,將結合完整社區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全力推進“騎手友好型”社區建設。例如,因地制宜建設新就業群體飲水、充電、休憩、納涼、取暖等暖心服務驛站,完善智能快件箱、智能門禁系統等即時配送便利化配套設施和條件,規劃設置網約配送和寄遞集中取送點等。(王亞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