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和碩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承辦法官創新工作方法,在評估費用遠超訴訟標的的困境下,主動引入“市場行家”現場勘驗定價,促成當事人當場達成調解協議,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切實減輕了當事人訴累。
調解過程
阿某與艾某簽訂《裝飾裝修合同》,由艾某給阿某制做酒柜及貼墻紙,艾某僅完成酒柜基本框架后便停工,經阿某多次催促仍未繼續完工。
阿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相關費用。庭審中,雙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對艾某已完工部分的價款爭執不下。
按常規程序,此類爭議需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評估鑒定,但初步咨詢的評估費用竟高達數千元,遠超案件本身的訴訟標的額。若強行評估,將給當事人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與司法為民、高效解紛的初衷相悖。
面對這一難題,承辦法官沒有機械地推進鑒定程序,而是轉換思路,積極探索更為經濟、便捷的解決方案。
法官主動聯系了兩名具備豐富經驗的本地裝修工人,在法院工作人員的組織及阿某、艾某雙方的共同見證下,一同前往涉案房屋現場。
兩名裝修工人對艾某已完成的酒柜框架部分進行了仔細測量,并依據當前市場通行的工料價格標準進行了計算,給出了一個市場化的估價。整個過程公開、透明。

在法官的主持下,阿某和艾某雙方對這個基于市場行情、由中立“行家”現場得出的價格均表示認可。借此良好基礎,法官趁熱打鐵,引導雙方就合同解除后的后續事宜進行協商。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本案的妥善處理,是和碩縣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中堅持“如我在訴”理念、積極探索便民利民解紛機制的一次生動實踐。
承辦法官靈活應變,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破解了辦案中的現實難題,不僅避免了當事人陷入“鑒定費高于爭議額”的困境,更通過接地氣的方式讓當事人心服口服,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彰顯了司法智慧與溫度。(麥熱哈巴·亞合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