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詔諭江南
宋高宗紹興八年(公元1138年),宰相秦檜(湖北黃岡人)執意與金國和談。宋高宗趙構以南宋皇帝名義致信金國,金國致南宋的國書中竟然使用“詔諭江南”的字眼,宛然是統治者的口氣。南宋樞密院官員胡銓(江西吉安人)上疏皇帝說:“金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皇上你現在的位置是祖宗留下的,咋能坐著祖宗的位置去給金人當臣子?”話說得很難聽,宋高宗只當沒聽見。
1115、杖罰大臣
遇到壞皇帝,大臣連只狗都不如。明武宗朱厚照喜歡游獵,經常微服跑出宮去吃喝玩樂。正值太皇太后王夫人(明武宗祖母)喪期,明武宗照樣宴樂不休。諫議大夫舒芬(江西南昌人)上疏提意見說:“按規矩,治喪期間,陛下三年之內當深居不出。”皇帝根本不聽。幾個月后,明武宗詔令準備南巡。舒芬等大臣堅決反對。皇帝惱了,詔罰舒芬等人跪在宮殿臺階下五日,然后杖責三十。舒芬是領頭者,幾乎被棍子打死。最終處理結果是:舒芬降職外調,帶傷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