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2月15日,浙江卓錦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卓錦股份)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卓未龍與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陳奉連于12月12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根據有關規定,杭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公告顯示,所涉事項與卓錦股份2023年5月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系同一事項。目前,卓未龍與陳奉連能夠正常履職,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此前,浙江證監局在2023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中指出,2021年下半年,卓錦股份將部分成本以保證金名義計入往來款,虛減營業成本2796.5萬元,進而虛增利潤總額2705.7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1.47%、57.84%,導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信息不真實、不準確,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浙江卓錦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卓錦股份董事長、總經理卓未龍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卓錦股份董事、財務總監姚群英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卓錦股份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胡愚,時任卓錦股份董事、副總經理王志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卓錦股份成立于2003年,2021年9月16日登陸科創板。目前公司主營環保綜合治理服務和環保產品銷售與服務兩大板塊。
2025年三季報顯示,卓錦股份前三季度主營收入7160.17萬元,同比下降61.57%;歸母凈利潤-5216.05萬元,同比下降23.0%。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