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與深化“親清政商關系”建設的時代背景下,河南省始終將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企互動作為重點工作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近年來,河南先后出臺《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搭建“萬人助萬企”“企業服務日”等常態化溝通平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窗受理”,市場主體數量穩步增長,政策落地的整體效能不斷提升。數據顯示,河南民營經濟貢獻了全省55%以上的GDP、65%以上的稅收、80%以上的城鎮新增就業和90%以上的市場主體數量,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政府與民營企業的良性互動,也為進一步優化互動模式、提升營商環境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的互動質量已成為影響區域資源配置效率、制度環境優化和經濟生態健康的關鍵因素。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發表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民營企業作為河南經濟的重要引擎,其與地方政府的互動行為不僅關乎企業自身的生存發展,更深刻影響著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與區域經濟可持續增長。在制度環境持續完善的過程中,厘清政企互動的內在邏輯、現存優化空間與提升路徑,對于打破“非正式關系依賴”的路徑鎖定、構建制度化互動生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互動的核心內涵及雙向價值
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互動,是指企業與地方政府基于各自訴求,通過多樣化手段開展的資源交換、政策對接、問題協調等行為的總稱,其核心特征體現為“制度環境約束下的適應性互動”。這種互動并非單向的訴求表達或政策執行,而是包含互動的動機、行為手段、效能反饋的動態循環過程,涵蓋非正式關系運作、制度化互動渠道、契約化合作機制等多元形式,最終形成以“動機-手段-效能”為核心的適配邏輯。
良性的政企互動對企業發展與政府治理具有雙向促進作用。從企業視角看,有效的互動能夠幫助民營企業突破發展瓶頸、獲取合法經營資質與政策支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企業發展營造穩定可預期的環境。例如,食品企業通過參與政府組織的鄉村振興座談會及時獲取補貼政策信息,借助政策支持實現產能擴張;外貿企業憑借與政府的良性互動獲得保稅倉庫資質,顯著提升了物流與融資效率。從政府視角看,民營企業的積極參與能夠為地方發展注入活力,企業反饋的實踐問題為政策優化提供微觀依據,而企業對政策的響應與落實則能提升政府治理的實效,形成“政策制定-實踐反饋-優化完善”的良性循環。
在互動實踐中,若機制不夠完善,也可能出現一些銜接不暢的情況。一方面,部分地方在政務執行中仍存在流程銜接不夠順暢、響應不夠及時等問題,導致企業辦事環節較多、耗時較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經營預期;另一方面,少數企業過度依賴非正式關系開展互動的傾向,可能會影響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弱化制度的權威性,既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也不利于營商環境的整體優化。這些情況并非河南獨有,而是經濟轉型過程中各地普遍面臨的階段性問題,需要通過持續深化改革加以完善。
二、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互動的優化空間及深層成因
當前,河南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的互動整體向好,但在部分領域仍存在一些可以進一步優化的空間,這些問題的產生根源在于制度環境持續完善過程中的階段性適配不足與互動機制的細節打磨不夠。
從互動實踐來看,首先是部分行政流程的協同效率仍有提升空間。在一些跨部門、跨層級的事項辦理中,存在流程銜接不夠緊密、信息共享不夠充分等情況,導致企業“一件事跑多個部門”的現象偶有發生。例如某地企業在辦理土地審批相關手續時,因涉及多個環節的協調,耗時相對較長;某地企業在辦理基礎配套設施相關審批時,也面臨需要對接多個部門的情況。其次是資源分配的透明度和普惠性有待加強。部分優惠政策的宣傳覆蓋面不夠廣,一些中小企業獲取政策信息的渠道不夠暢通,導致政策紅利未能及時充分釋放;少數領域的資源分配仍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尚未完全形成標準化、公開化的分配機制。再次是互動渠道的效能發揮不夠均衡。雖然河南搭建了多種政企溝通平臺,但部分平臺的響應效率、解決問題的針對性仍需提升,制度化渠道的吸引力有待增強,導致少數企業仍傾向于通過非正式關系開展互動。
深層次來看,這些優化空間的存在源于三重階段性矛盾:一是制度設計的系統性與執行的精細化之間的矛盾,正式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但在基層執行的細節銜接、流程優化上仍需打磨;二是政府治理目標的多元性與企業訴求的針對性之間的矛盾,政府既要兼顧經濟增長、公共服務、風險防控等多重目標,又要精準回應企業在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等方面的具體訴求,兩者之間的平衡仍需不斷調整;三是互動機制的覆蓋面與企業需求的多樣性之間的矛盾,現有溝通平臺雖已具備基本功能,但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企業的個性化需求,仍缺乏更具針對性的服務模式,信息不對稱問題尚未完全解決。
三、優化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互動模式的實踐路徑
基于河南的實踐基礎與“效能適配模型”的核心發現,優化政企互動模式需聚焦制度環境提質、互動機制創新、信任基礎夯實三大維度,以法治化、規范化、多元化、智能化為方向,構建“制度健全、渠道暢通、效能可期”的良性互動生態。
(一)以法治化筑牢互動根基,強化制度剛性約束
法治化是規范互動行為、提升制度信任的核心保障。一是完善政務履約保障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財政承諾“白名單”,將稅收返還、補貼兌現等履約情況納入官員離任審計與績效考核,明確政策兌現的責任主體與時限要求,確保政策承諾能夠落到實處。二是規范行政權力運行邊界,制定基層政府行政行為負面清單,明確“合規不追責”的具體情形,鼓勵基層干部積極作為,減少“怕擔責不簽字”的現象,提升部門間協同效率。三是強化法治宣傳與維權保障,通過律師進企業、政策普法講座等形式,提升企業運用法治手段維權的能力,建立企業維權“綠色通道”,降低企業維權成本,讓企業維權有門、訴求有應。
(二)以規范化優化互動流程,提升行政服務效能
規范化是提升互動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關鍵舉措。一是健全制度化互動渠道,持續深化“無差別受理”窗口改革,對跨部門事項明確牽頭責任方與辦結時限,推行“超時默認制”,讓企業辦事“只跑一次、一次辦成”;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實現更多事項“全程網辦”。二是優化資源分配機制,普及升級“惠企政策計算器”數字平臺,實現政策與企業的精準匹配、自動推送,讓企業“免申即享”;推行產業扶持資金“競爭性評審”,引入第三方專家盲審,提升資源分配的透明度與普惠性,讓更多中小企業能夠享受政策紅利。三是建立互動反饋閉環機制,對企業反映的問題落實“接訴即辦、限時辦結、辦結回訪”,定期開展政企互動滿意度測評,將測評結果納入政府部門績效考核,倒逼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三)以多元化拓寬互動渠道,構建協同治理格局
多元化是適應政企訴求差異、激發互動活力的必然要求。一是深化常態化溝通平臺建設,持續辦好“萬人助萬企”“企業服務日”等活動,邀請企業家擔任“政商關系觀察員”,參與政策制定的征求意見環節,讓政策更貼合企業實際需求;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企業的特點,開展專項溝通對接活動,提升溝通的針對性。二是發揮社會組織橋梁作用,推動行業協會實體化運作,賦予其政策咨詢、訴求反映、糾紛調解等職能,讓協會切實成為政企溝通的“緩沖帶”與“傳聲筒”,幫助企業集中反映共性問題,提高問題解決效率。三是規范非正式互動邊界,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政企交往的“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鼓勵基于工作需要的正常溝通交流,引導企業更多通過制度化渠道反映訴求、解決問題,讓非正式關系回歸“情感聯絡、信息傳遞”的本源功能。
(四)以智能化提升互動效能,破解信息不對稱難題
智能化是實現互動精準化、高效化的重要支撐。一是構建一體化數字互動平臺,整合政策發布、項目申報、問題反饋、進度查詢等功能,真正實現“一網通辦、全程網辦”,減少企業跑腿次數;借鑒先進地區數字化治理經驗,歸集各部門涉企數據,建立企業畫像庫,實現政策精準推送與資源智能調配。二是推行“無接觸兌現”改革,對符合條件的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通過數據共享自動核驗,實現資金直達企業賬戶,避免“材料反復交、審批無限期”的情況,提升政策兌現效率。三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利用大數據分析企業經營中的政策風險點,通過平臺及時推送風險提示與應對建議,幫助企業提前規避合規風險,強化互動的預防性功能。
四、結語
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的互動模式,本質上是制度環境與市場主體適應性行為的集中體現。河南在規范政商關系、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已經取得的顯著成績,為構建良性互動生態奠定了堅實基礎。進一步優化政企互動模式,既需要地方政府以制度建設破除環境不確定性,以效能提升強化企業制度信任,持續深化改革、細化服務;也需要民營企業轉變“關系依賴”的思維慣性,主動運用制度化渠道維護自身權益。
唯有通過法治化筑牢根基、規范化優化流程、多元化拓寬渠道、智能化提升效能,才能持續完善互動機制,打破“制度嘗試→關系補救→路徑依賴”的階段性循環,實現政企互動從“非正式博弈”向“制度化合作”的轉型。這不僅是河南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舉措,更是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終將為河南在中部地區崛起中奮勇爭先、譜寫新時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絢麗篇章注入持久動力。
【作者:李嵐,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 本文系河南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應用研究重大項目《新時代背景下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優化營商環境研究》(2023-YYZD-01)和河南省社科規劃一般項目《河南文化底蘊轉化為消費體驗的價值鏈整合路徑與政策適配研究》(2025BJJ00076)階段性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