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依托“全員參與、綜合賦能”創新調撤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河南某保溫材料有限公司系一家生產、銷售保溫板的企業。2025年3月至4月,被告韓某某因項目需要,向該公司采購數批保溫板等建筑材料。供貨完成后,被告未依約支付貨款。經核算,韓某某共拖欠貨款60247.36元。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營商辦主任王琳琳及時與被告韓某某取得聯系。經了解,韓某某并非惡意拖欠,而是因其應收賬款未能及時收回,導致資金周轉出現困難,暫時無力支付。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理念,王琳琳多次與原被告溝通,耐心釋法明理,引導互諒互讓。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韓某某于2025年12月31日前償還20000元,剩余40247.36元于2026年2月13日前分期付清。至此,該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