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解化紛止戈
司法護企發展
延津縣人民法院

“沒想到法院調解這么高效貼心,不僅幫我們妥善解決了糾紛,還為后續經營減少了不必要的麻煩,真是太感謝了!”近日,原告胡某在延津縣人民法院石婆固人民法庭簽訂調解協議后,對法官的耐心調解連連稱贊。該案的成功化解,是延津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又一鮮活實踐。
案件回顧:合伙經營起糾紛 訴至法院尋化解
原告胡某與被告張某因合伙經營產生經濟糾紛,雙方就款項退還問題協商無果,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胡某將張某訴至延津法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閱卷梳理案情,核實案件細節,發現該案系典型的合伙合同糾紛,核心爭議在于款項退還的方式與期限。
考慮到雙方均系從事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若簡單判決不僅可能加劇矛盾,還可能耗費雙方大量時間精力,影響正常經營秩序。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承辦法官確定了“優先調解、高效解紛”的辦案思路,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降低糾紛對市場主體經營的負面影響。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先是分別與雙方當事人“背對背”溝通,耐心傾聽各自的訴求與顧慮。針對被告提出的資金周轉困難問題,法官予以充分理解,同時向其釋明合伙合同履行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其應承擔的責任;對于原告的維權訴求,法官積極協調,引導其考慮被告的實際履約能力,尋求雙方利益的平衡點,經過法官的耐心釋法明理和多輪溝通協商,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調解結束后,法官當場向雙方釋明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告知其若一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近年來,延津縣人民法院始終將涉企糾紛化解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牢牢樹立“如我在訴”理念,不斷完善“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機制,將調解工作貫穿于立案、審判全過程。通過靈活運用調解機制,既能快速兌現當事人的“紙上權益”,避免企業陷入“贏了官司、拖垮經營”的困境,又能為市場主體預留合理的履約緩沖期,最大限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和商業信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共贏效果。
下一步,延津縣人民法院將持續聚焦企業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創新涉企糾紛化解舉措,暢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務、更務實的解紛方案為企業發展紓困解難,用司法擔當為延津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讓法治成為延津營商環境最鮮明的底色!
END
編輯:趙家珂
排版:周 ? 彤
審核:劉 ? 璐
終審:侯成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