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高雁鴻
近日,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件,通過“調解+普法”的模式,既為受傷勞動者撐起權益“安全傘”,也為企業送上用工“法律課”,實現了勞動者權益保障與企業健康發展的雙贏局面,贏得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孫師傅經人介紹在某工程公司承包的工程項目部提供勞務作業。某日,孫師傅在清理攪拌機水泥時,不慎被攪拌機皮帶輪擠傷右手。經人社部門認定,孫師傅所受事故傷害屬于工傷。由于公司未給孫師傅繳納工傷保險,孫師傅無法要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相關的醫療待遇費用。孫師傅申請勞動仲裁,但仲裁委不予受理,孫師傅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張治菊深知工傷賠償糾紛的特殊性和緊迫性:一頭連著勞動者的生計與健康權益,一頭連著企業的經營與發展。為避免矛盾激化,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張治菊并未簡單一判了之,而是主動扛起調解責任,積極搭建雙方溝通的橋梁。
調解過程中,張治菊向工程公司負責人系統普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詳細解讀了企業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明確其在未繳納工傷保險情況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為員工參保工傷保險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業規避用工風險的重要保障,如今員工因工受傷,企業未繳納工傷保險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張治菊結合自己審理過的類似案例,向企業負責人闡明利害關系。同時,也考慮到企業當前的運營狀況,將公司的實際情況和調解誠意如實告知孫師傅,并耐心疏導其情緒,引導他理性看待賠償問題。
在張治菊的努力下,企業負責人充分認識到企業的過錯及應承擔的責任,主動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工程公司當場履行了賠償義務。調解協議簽訂后的第三日,孫師傅將一面印有“心系百姓解糾紛 情牽正義守天平”的錦旗送到法院,向張治菊團隊連聲道謝。
此次糾紛的成功調解,不僅讓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堅實保障,更以“調解+普法”的模式為企業補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知識課。下一步,宛城區法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理念,在化解勞動爭議糾紛中充分發揮調解優勢,將普法工作貫穿案件處理全過程,既守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助力企業規范用工管理,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