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在鄭州等10個地區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為落實國家部署,河南省政府近日發布《鄭州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從七個方面,共提出70條具體措施,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要素質量逐步提高、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探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創新成果。
推動技術要素市場創新發展
創新是第一動力,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技術市場在眾多要素市場的“隊列”中具有先導性,發揮著其他要素市場無法替代的關鍵性作用。
?《方案》明確提出,在鄭州市域內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推進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與單列管理改革,明確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規則,細化“先轉化后獎勵”和“先賦權后轉化”管理辦法,建立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共享機制。
賦予鄭州市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權,創新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方式,對其持有的職務科技成果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推動建設鄭州市職務科技成果資源庫,探索開展專利成果“先免費試用、后付費轉化”,促成中小微企業承接轉化一批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職務科技成果。
《方案》要求,優化創新資源配置與管理機制,制定中試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建設30家覆蓋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的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基地。加快培育壯大創新引領型平臺,高標準建設100家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級科技創新平臺。
《方案》提出,加強科技創新合作,建設鄭州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持續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科技創新合作。支持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等一流大學鄭州研究院建設,完善一流大學鄭州研究院專項資金和績效評價管理辦法。
依托鄭州高新區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海外科技創新合作體系,探索發展離岸創新創業和技術貿易。創新采用“研發在海外、轉化在鄭州”模式,吸引高端技術與人才向鄭州市集聚。
加入國家“全球科技創新合作網絡”,在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新材料、電子信息等優勢產業領域,布局3家以上高水平海外研發中心。
提高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效率
土地作為產業發展的基礎性資源保障和重要空間載體,其優化配置直接影響產業高質量發展質效。
《方案》要求,提高產業用地利用效率,全面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在出讓前完成區域評估,明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能耗環保等控制指標,實現“拿地即開工”。
優化新型產業用地管理,完善過渡期實施細則、地價計收辦法和工業、倉儲用地合并處置實施細則等政策,推行“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出臺支持文化事業發展降低用地成本政策,支持舊工業區轉型升級發展文化產業。
加快盤活存量土地,推進存量土地轉型升級。加快推進符合盤活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分類梳理存量土地,“一類一策”制定盤活措施。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實現與國有建設用地同權同價、同等入市。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嚴守農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線紅線。
推動人力資源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
人才是第一資源,是富國之本、興邦大計。人力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是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改革的核心環節。
《方案》明確提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鄭州市條件,推動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戶。
探索推進居住證與身份證功能銜接,逐步健全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與就業居住年限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制度,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方案》要求,加快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推進事業單位管理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津貼補貼政策。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暢通企事業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等各類人才職稱申報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組建自主評審委員會,支持民辦高校組建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建設鄭州市技能人才數字生態平臺,針對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工業互聯網等新興產業領域,制定并發布一批地方性新職業(工種)技能評價規范和目錄清單。探索建立與薪酬、落戶、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待遇掛鉤的“鄭州技能積分”制度。
《方案》要求,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圍繞打造中部地區人才創新創業首選地,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支持政策。打造鄭州市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十百千”工作品牌,設立30個人才創新創業中心,發掘100個人才創新創業典型,孵化1000個人才創新創業項目。
迭代升級鄭州市人才政策,深入實施海內外高端人才、科技領軍人才、產業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社會事業人才五大專項行動,新增20名頂尖人才(團隊)、200名以上科技領軍人才(團隊)、1200名以上骨干人才、1000名以上優秀青年科技人才、60名以上名師名醫名家。
探索建立數據要素流通規則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成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動力。
《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機制,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制定鄭州市統一的數據登記規則,構建數據登記綜合服務體系,研究建立符合鄭州特色的數據資產評估指標體系,培育專業的數據資產評估機構。制定《鄭州市公共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鄭州市數據交易管理辦法》。
拓展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場景,聚焦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場景應用創新項目,加快推進一批人工智能場景應用項目實施。在交通、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培育50個以上標桿性數據應用場景,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模式。
建設國家超級計算鄭州中心,建成全國領先的通用計算、超級計算、智能計算、量子計算“四算”融合的先進算力基礎設施。實施國家超算互聯網核心節點建設工程,打造國家超算互聯網運營、服務和資源調度核心樞紐。
高標準建設鄭州國家物流數據開放互聯試點,強化空港、陸港協同。加強鄭州城市可信數據空間創新發展試點建設,打造金融、醫療、農業、物流等特色專區,推動公共數據、企業數據等融合利用,上架2000個以上數據產品,培育不少于100個典型應用場景,賦能城市精細治理和產業創新發展。
推動資本要素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實體經濟是一國經濟的立身之本,是財富創造的根本源泉,是國家強盛的重要支柱。《方案》針對資本要素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作了規定。
明確指出,激發資本市場活力,支持中原股權交易中心通過“專精特新”專板建設、新三板“綠色”通道機制、交易所基地合作、聯合培訓培育等舉措,為鄭州市企業構建一條從區域股權市場到新三板,再到北交所、滬深交易所甚至港交所的漸進式路徑,持續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支持鄭州商品交易所豐富期貨期權品種,持續辦好中國(鄭州)國際期貨論壇,不斷拓展精對苯二甲酸、花生等品種期貨價格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場景,持續推動“鄭州價格”走向世界。
《方案》要求,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發揮“鄭好融”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作用。整合保理、信托、券商、銀行等中介機構,組織開展鄭州市首單知識產權證券化和數據資產證券化業務。
推行“科技人才貸”,制定鄭州市不同層次科技人才評分卡制度,建立科技人才評價大數據模型,匹配相應金融產品,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務。支持銀行將更多專精特新、中小民營等企業納入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支持范圍,提高人民幣結算在鄭州市涉外收支中的占比。
加強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
資源環境市場制度是推動資源環境要素高效配置和經濟社會綠色轉型的重要基礎。
《方案》提出,完善資源市場化交易機制。持續加強電力中長期市場與現貨市場銜接,落實中長期簽約比例動態調整機制,切實發揮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作用。推動全市10千伏以上工商業電力用戶進入電力市場。
探索完善現貨市場機制,不斷提高市場化電量比例。推進登封市、鄭州市上街區和航空港區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支持依托增量配電網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打造新型有源配電網。推動電力、油氣等領域向各類資本公平開放,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
《方案》要求,加快構建綠色要素交易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督促重點排放單位按時足額完成排放配額履約清繳工作。有序推進用水權市場化交易,重點推動南水北調水量指標缺口的用水權交易合作,為產業發展提供水資源支撐。
全面提高要素協同配置效率
作為新業態的核心驅動力,人工智能正不斷重塑產業生態。而推動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關鍵在于打通要素流動堵點,把優質生產要素從低效領域剝離出來,輸送至人工智能等引領的新業態,為產業升級注入新動能。
《方案》提出,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現代種業、低空經濟等新業態新領域,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促進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
深化服務業領域改革,加強要素綜合配置保障。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要素價格機制,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
當各種要素開始向新經濟領域流動,如何避免盲目與錯配?答案在于數字化賦能。《方案》提出,依托國土空間基礎地理信息平臺,構建“數據融合、智能分析、決策支撐、動態監管”四位一體的要素綜合分析體系,實現土地、人力資源、資本、技術、數據、資源環境六大要素的空間化、可視化表達與協同分析。
合理分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權益。探索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