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 宋宇晟) 近日,一款名為“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因上海市消保委的一紙檢測報告被推上風口浪尖。報告顯示,該產品磷脂標識值高達43%,而實測含量竟為0。
更令人沒想到的是,生產商、經銷商與品牌方的回應,卻拼接出一場令人困惑的“羅生門”。
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稱產品為經銷商“定制”,且生產過程中并未添加對外宣稱的“南極磷蝦油”。
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則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作為經銷商母公司的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則強調產品“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并已啟動司法程序,對涉事企業進行起訴。
記者16日通過北京同仁堂客服電話詢問其旗下公司銷售磷蝦油一事,對方稱已記錄并于24小時內溝通答復。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回復。
但當一款核心成分為零的產品,頂著“北京同仁堂”字樣流入市場時,涉事方所謂的“不知情”“未授權”顯然難以解答公眾的疑惑。

上海市消保委文章截圖
事實上,不論是《產品質量法》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均對生產者、經營者應承擔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兩者均須對產品質量負責。
經銷商是品牌觸達消費者的重要一環,是品牌信譽的“守門人”。其行為不能以一句“毫不知情”搪塞。
消費者基于對“同仁堂”三個字的信任而購買產品,這份信任構成了品牌最核心的價值。當經銷商失職,品牌方也絕無可能僅通過聲明就置身事外。

電商平臺相關產品截圖
事實上,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電商平臺上,仍存在大量僅突出“北京同仁堂”字樣、以小字體標注具體子公司名稱的產品,包括深海魚油、復合維生素片、輔酶膠囊等多種產品,并宣稱具有保健功能。
和磷蝦油的問題相似,這些產品均未使用“同仁堂”雙龍圖案商標,游走在品牌授權的灰色地帶。
這種操作實質上是一種“品牌啃老”。它利用老字號歷經數百年積累的無形資產進行快速變現,卻未建立起與之匹配的、貫穿全產業鏈的質量管控體系。
同仁堂創立于1669年,其古訓“炮制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至今高懸,其內部也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套嚴格的質量監督體系。
但如今,這一品牌價值正被逐漸透支。
說到底,老字號不應僅僅為了追求市場收益,而陷入依賴“貼牌”營收的泥沼。(完)
【編輯:張令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