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評論員 張逸菲
近日新聞圈傳出笑話:一個商業平臺,當起了正規媒體的“總編輯”。
11月13日下午,澎湃新聞影子調查隊視頻號(下文簡稱“影子調查隊”)發布了一則關于某知名品牌奶粉涉嫌篡改相關研究論文數據用于產品宣傳,帶貨主播違規宣稱能增高的新聞報道。
報道發布一個多小時后,遭到不明來源投訴。騰訊方面認為該新聞報道侵犯了肖像權,對該視頻新聞報道進行“屏蔽”處理,致使該視頻無法轉發傳播。
澎湃新聞由中共上海市委主管主辦,騰訊是互聯網技術公司,其平臺影響力與治理責任本應相輔相成。但這次,騰訊對于管理權力的運用,超越了技術服務平臺的邊界,涉入了應由專業新聞規范和法律法規所管轄的領域。
騰訊平臺“總編輯”當得可真不專業。
影子調查隊視頻號經過平臺嚴格審核,是認證了紅V新聞機構標識的媒體賬號,是依法取得新聞資質、承擔新聞采編責任。換句話說,該視頻號有權發布經過調查取證、客觀真實的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中使用帶貨主播公開的畫面,是否構成肖像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條的規定,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中提到,新聞從業者應堅持新聞的真實性,忠于事實,不搞虛假報道,以人民利益為準繩;熱情謳歌正義與光明,無情揭露邪惡和黑暗,主持公道,堅持正義,不畏懼任何壓力,時刻同群眾保持密切的聯系。
影子調查隊愿為報道的真實性負責,同時又不違反法律,敢于揭露真相。調查報道往往關乎公共利益,需要記者付出艱辛努力,甚至冒著風險才能完成。
騰訊平臺“總編輯”既無專業的法律判斷,也缺乏對新聞事業的敬畏。它利用技術權力的“天然優勢”,利用“刪稿權”和“屏蔽權”操縱和決定事實能見度,讓商業利益高于新聞真實,這是對新聞從業者的侮辱、對新聞行業的蔑視、對意識形態的干涉。
現在的平臺規則對主流媒體是不公平的。平臺擁有最廣大的用戶和最厲害的算法,可以用技術能力決定用戶看什么,不看什么。我們更應該審視,權力的邊界和規則的覆蓋是否匹配?作為新聞行業從業人員,責任和專業告訴我們不能置身事外,但平臺規則可能甚至讓我們不能置身事內。
必須為平臺權力劃下明確紅線:它只能是信息的“傳遞者”,而不是打著“技術賦能”的旗號,成為掩蓋真相的“幫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