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律詩要遵守基本規則,勿違犯禁忌:
一忌,立意不明,或散或庸。
“立意”就是確定主題。王夫之:“無論詩歌與長行文字,俱以意為主。意猶帥也,無帥之兵,謂之烏合。”(《姜村詩話》)詩歌立意貴集中、創新、深遠、真摯。古人云:“意多亂文”。一首詩意緒紛亂,等于無意。
二忌,少形象、缺意象、多政治術語。
詩是形象的語言藝術,它不同于政論,必須有詩味,有意境。
林紓說:“意境者,文之母也。”(《春覺齋論文應知八則》)意象是意境的基礎,有情有景產生意象。意境,則是比意象高越一級的美學范疇。只講道理,有了“意”,但沒有“象”,就談不上詩味,更難表現“意境”了。
三忌,失粘、失對、失替、三平尾、三仄尾。
律詩的平仄格律,是運用漢語中的四聲交換、對應規律,在音調上起到抑揚頓挫,富有音樂美的作用。律詩應嚴守平仄格律的粘對規律。有些詩友寫詩注意內容,忽視格律要求,造成失對、失替、失粘,多處出律,應特別注意。除此之外,還有三平尾、三仄尾。
四忌,四平頭。即律詩中間對仗的四句皆用一類字起頭。
由于造成“四平頭”的詞語在詞性和結構類型方面存在多樣性,所以有關“四平頭”的病例很多,比如,一、地名“四平頭”,二、偏正短語“四平頭”,三、動賓短語“四平頭”,四、主謂短語“四平頭”等。
五忌,音步應諧不諧,應變不變(即對聯里說的節奏相應)。
何謂音步:指詞或詞組間因表達語意而拖長語音形成的間隔。它具有節奏美。齊梁以后,隨詩歌律化的深入,音樂感的加強,五言詩與七言詩音步均有甲式與乙式。五言(甲)二/-/二,(乙)二/二/一。七言(甲)二/二/-/二/,(乙)二/二/二/一/。
六忌,出韻。
詩歌押韻,早在先泰以前就已存在,基本定式是偶句句尾押韻,稱韻腳。押韻不僅產生音樂美,而且對詩的內涵也產生積極影響。
袁枚說:“欲作佳詩,先選好韻。”(《隨園詩話》)唐以后寫律詩,用《平水韻》,押平聲韻,一韻到底,用同一韻部的韻,首句如為平收時,必須入韻,可押鄰韻。
今人寫律詩,中華詩詞學會提倡用新聲新韻,也可用平水韻,
允許雙軌制。但一首詩中不能古今混用。用新聲韻寫律詩,也必須在二、四、六、八句句尾押平聲韻,一韻到底。首句如為平聲收,亦應押平聲韻。
除上述的出韻外,還要注意:
1.不可使用同一個字重復作韻。
2.不可大量連續使用同音的字作韻。
3.不可撞韻(撞韻指不該押韻的白腳押了韻)。
4.盡量避免擠韻(詩文中不適當的地方用了與韻腳同韻母的字,不管平仄如何,干擾韻美效果,稱擠韻)
七忌,詩中詞語多處犯復,或犯題。
梁章鉅《退庵隨筆》云:“作近體詩前后復字須避”。詩要求詞語精煉而意豐,詩友們寫詩時往往忽略。如“游蕩華街逛超市,追尋時尚不惜鈔。高檔商品來買俏,大把銀錢盡情銷。”“不惜鈔”與“大把銀錢盡情銷”意思重復。
八忌,孤平。
孤平是律詩(甚至推及詞)的大忌。我們寫律詩填詞要注意避免孤平。
所謂孤平,是針對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型 而言的。就是指這類平腳的句子,除韻腳為固定的平聲外,句子相關部位變詩律規定的平聲為仄聲,只剩下一個平聲字,即為孤平。
判斷是否孤平,只是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句型,不指其他句型。其他平仄句型都與孤平無關。其他句型即使變得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如李白詩句“我宿五松下”,(韻律為仄仄仄平仄),雖只有一個平聲字,只算拗句,不算孤平。
九忌,章法欠周。
何謂章法?亦稱結構。指感情的萌發、深化、結束,一般把它的進展過程,簡稱為起、承、轉、合。起承轉合是詩歌抒情的進展過程(內部結構)常與律詩的外部結構一致,因此將章法簡括為“起承轉合”是有道理的。












二、愛國詩人陸游
陸游(1125年—1210年),字務觀,號放翁,漢族,越州山陰(今紹興)人,南宋文學家、史學家、愛國詩人。
陸游生逢北宋滅亡之際,少年時即深受家庭愛國思想的熏陶。宋高宗時,參加禮部考試,因受泰松排斥而仕途不暢。宋孝宗即位后,賜進士出身,歷任福州寧德縣主簿、救令所刪定官、隆興府通判等職,因堅持抗金,屢遭主和派排斥。乾道七年(1171年),應四川宣撫使王炎之邀,投身軍旅,任職于南鄭幕府。次年,幕府解散,陸游奉詔入蜀,與范成大相知。宋光宗繼位后,升為禮部郎中兼實錄院檢討官,不久即因“嘲詠風月”罷官歸居故里。嘉泰二年(1202年),宋寧宗詔陸游入京,主持編修孝宗、光宗《兩朝實錄》和《三朝史》,官至寶章閣待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