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馬觀花

唐德宗年間,長安城有兩樁愁事。城東住著個讀書人,飽讀詩書卻因騎馬摔跛了腳;城西有個官家小姐,才貌雙全偏偏幼時燙傷了臉頰。兩人年過而立,婚事都成了難題。
媒婆靈機一動,安排他們在春日曲江相會。約定那日,書生跨駿馬沿花徑徐行,小姐執團扇倚桃樹而立。馬蹄嘚嘚掠過花叢時,她悄悄側過燙傷的臉;桃枝顫顫拂過面頰時,他靜靜挺直跛足的背。一個只見馬上郎君英挺,一個但看花下佳人窈窕。三月后婚事落定,長安城都道是天作之合。
直到洞房花燭夜,紅燭高照,兩人執手相看,才雙雙怔住——原來一個行走微跛,一個臉頰有痕。對視片刻,卻同時笑出聲來。書生拱手:“走馬觀花,得見娘子真容,三生有幸。”小姐掩口:“倚花望馬,得識君子氣度,此生無憾。”
這故事慢慢傳成“走馬觀花”的典故。世人多笑他們彼此欺瞞,卻不知那春日匆匆一瞥里,書生看見的是團扇后明亮的眼睛,小姐看見的是馬背上挺直的脊梁。他們錯過的或許是完美的皮相,遇見的卻是更珍貴的東西——書生不因殘疾而卑怯的從容,小姐不為瑕疵而遮掩的坦蕩。
千年后,《牡丹亭》里杜麗娘唱:“原來姹 紫嫣紅開遍,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姹紫嫣紅是走馬所見,斷井頹垣才是駐足所觀。可若沒有那策馬而過時驚心動魄的一瞥,又怎會有后來生死不渝的追尋?
我們的人生何嘗不是如此?少年時總想駐馬細看每一朵花,中年才明白天地逆旅、光陰過客,能策馬看盡長安花已是福分。那個跛腳書生后來官至刺史,他審案時總說:“莫要只盯著殘缺處,要看見完整的人。”就像他那年春天,看見的不是跛足,而是一個靈魂行走的姿態。

原來“走馬觀花”真正的深意不在“匆匆”,而在“看過”——在有限的時光里,我們注定只能匆匆一瞥萬千風景。但真正重要的不是看清每片花瓣的紋路,而是在馬蹄踏過的瞬間,記住那陣讓靈魂顫動的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