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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符亞威|前媒體記者、現財經自媒體人
據央視財經,近日,為進一步鞏固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態勢,激活住房消費潛力,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住房“以舊換新”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

12月12日上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指導意見》進行深入解讀。《指導意見》共包含6部分、15條具體措施,系統構建了支持住房“以舊換新”的政策框架。
大家可能聽過消費品“以舊換新”,住房也能“以舊換新”嗎?
其實,這不是個新鮮事,已經有不少城市在實踐。2024年,湖北省成為全國范圍內第一個省級政府統籌多部門推進住房“以舊換新”的省份。此后,又陸續有多個省份加入進來。
2025年的地方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多個省份都提到住房“以舊換新”,如河南省、貴州省等。
住房“以舊換新”,怎么換?
根據2025年1月“三里河”的文章,包括幫賣、收舊和補貼。
“幫賣”,就是房地產經紀機構與當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合作,優先推廣銷售舊房。如舊房順利售出,則可購買新房。
“收舊”則主要由政府牽頭,通過國資平臺等直接收購現有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有些地方還將該模式與城中村改造、房票等政策結合。

還有“補貼”。不少城市出臺了“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購買新房的居民,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或者稅費減免。
而山東省最新出臺的住房“以舊換新”,則明確提出“賣舊換新”“收舊換新”“拆舊換新”三種模式。
支持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幫賣”服務并引入“兜底收購”機制;
鼓勵各類主體市場化收購二手房;
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城鎮老舊住房原拆原建更新路徑,新增公共設施不計容積率。
住房“以舊換新”,對老百姓有啥好處?
一個直接好處,就是給想換房的老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
過去很多家庭想換個更大、環境更好的房子,但最頭疼的就是舊房子不好賣,交易周期長,手續也麻煩,導致大家往往不賣舊房,就不敢買新房,生怕資金鏈斷掉或者產生違約風險。

“以舊換新”則直接針對這個痛點。比如2024年,新華社報道深圳商品住房“以舊換新”的“換馨家”活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與計劃出售二手商品住房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居民簽署涉及“解約保護期”的協議,以降低居民換房風險。
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如果舊房成功售出,開發企業和換房人將按約定繼續完成新房交易手續。沒賣出呢?開發企業和換房人解約、無條件退款,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所以,各地的住房“以舊換新”政策,確實是回應購房者民生需求的“大招”。
住房“以舊換新”說明現在中國樓市已進入存量時代。
今年10月11日,在國新辦舉行的“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有15個省區市二手住宅的交易量超過新房。

這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以前大家更關注的是建了多少新樓、賣了多少新盤。這種轉變意味著整個市場的邏輯已經變了:從過去大規模建設新房的“增量時代”,轉向了如何把已有的大量存量房屋更好地流通和利用起來的“存量時代”。
而“以舊換新”這個政策本身,正是為了應對和適應“存量時代”的挑戰而設計的核心策略。它能夠有效疏通一二手房市場之間的“堵點”,將二手房源和新房市場聯動起來,讓改善型需求順利釋放,從而帶動整個市場的流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