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墩爸。
今天周末,談談網絡暴力。按道理講,既然每個人都對網絡暴力深惡痛絕,那么它就應該沒有任何市場土壤,為什么它還會成為一個問題,而且還不小?
在我看來,這其實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蠢蠢欲動的“惡”,如果按照“本我、自我、超我”的精神理論來解釋,其實就是每個人的心中都住在“另一個自己”,甚至多個“自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多重人格”,而最為關鍵的是這些“另一個自己”往往會與“面上表現出來的自己”存在著很大的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只不過這些往往會受到社會關系、家庭倫理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影響而沒有表現出來而已。
我在一些地方部門講輿情課時,曾不止一次舉過這樣的一個例子:我曾在市場監管部門工作,按照職責劃片,需要管一條街上十來家餐飲店,如果這些餐飲店都出現了諸如經營過期食品等某一個違法現象,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都要第一時間立案處罰,但實際行政執法的過程中卻并非易事。這是因為這些餐飲店這時候會盡可能地“抱團”,用“先把其他家罰了,再來罰我”“為什么先罰我,不罰其他家”等類似抵抗語氣來表達反對,經常需要花去大量的溝通成本、宣教成本。而如果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工作方法,先讓其中態度積極、整改迅速的餐飲企業整改完畢后,再對其他消極對抗、屢教不改的店家進行處罰,而這時候所要花去的行政成本往往會大幅度地下降。

切換到網絡暴力的問題討論也是如此,參與網絡暴力的網民數量越大、聲量越高,后續實際開展治理的工作難度就會越大。自然界中有一個現象能夠說明很多問題,我們在海洋中經常看到有很多魚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個個聲勢浩大的“魚群”,在不少人看來,魚聚得越多,目標就會越明顯,豈不是更容易被抓?而實際情況則剛好相反,魚聚得越多,實際落到某一條魚的懲戒概率其實是在不斷下降。
網絡暴力的現象邏輯,也是這樣,當參與網絡暴力的網民越多,聲量越大,后續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可能性反而會變得越小,這就是一些造謠賬號、營銷力量為什么會想方設法地掐頭去尾、信口雌黃,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原因。他們很清楚,勾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興趣,并且盡可能地讓他們參與傳播,自己就能埋藏于其中,不被發現,既能給自己帶來流量利益,又能消失于無形,何樂而不為。
需要注意的是,網絡暴力具有極強的攻擊屬性,很大程度上迎合了很多人情緒宣泄、壓力傳導等心理慣性。可以這么說,相當一部分人并非真的想要“網暴”當事人,而是處于“生活不如意”“事業不得志”等現實壓力考量而滋生通過“網暴”他人來讓自己的情緒得到釋放的目的。
我相信圈內讀者應該還記得前些年那位被快遞小哥分飾“兩角”惡意造黃謠的無辜女業主,當有一些惡意猜測聲音出現的網絡時,一些人心中的那個“惡”就被激發,于是開始了越來越惡毒的攻擊猜測,甚至人肉。
要想壓制這股惡,僅僅依靠事后的法條懲戒可能還遠遠不夠,畢竟最終落到實際懲戒的只有極少數,大多數人依舊跟沒事人一樣。這時候,如何通過網上正義聲量的壓制就顯得至關重要,而這才是真正的輿論引導,即在網絡暴力苗頭露頭出現時,就形成一股理性聲量的有效壓制,斷了其他想要借機踩上一腳的人的行為念想,達到孤立“網暴”、譴責“網暴”的輿論效果,進而為線下的法律懲戒營造工作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