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的楊某林因生活瑣事
對社會心生不滿
但他并未選擇合理方式
去抒發不良情緒
反而選擇放火泄憤
這個沖動之舉
不僅燒毀了大片山林
也毀掉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據平安黔南消息
12月19日
貴州省黔南州惠水縣人民法院
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楊某林
放火罪一案
并當庭作出判決
下面跟阿消一起來梳理一下前因后果
案情回顧
2025年3月
被告人楊某林
因生活中的瑣事對社會不滿
竟在惠水縣好花紅鎮附近山林
故意實施放火行為
造成大量山林被燒毀

庭審中
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
被告人楊某林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自愿認罪認罰
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經綜合審理認為
被告人楊某林因生活瑣事對社會不滿
故意放火引發森林火災
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

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性質
后果以及其具有的坦白
年滿七十五周歲
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
法院依法以放火罪
判處被告人楊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為了泄憤
男子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這也為我們做出了警示
要知道,星火燎原能毀千棵樹木
眾人防火能護萬頃森林
千萬別讓一點小小的火星
把山林化為焦土
讓無數心血付諸東流

(資料圖)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類似因瑣事或情緒失控
就以放火方式
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屢見不鮮
以下案例同樣發人深省
對社會不滿,男子燒掉5戶房屋
男子因長期游手好閑
對社會產生不滿情緒
多次揚言要燒掉
與四戶居民合住的木房

某日,他酒后上頭竟真的放火燒房
導致包括他家在內的
五戶房屋及財物被燒毀
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共計111.4179萬元
男子最終被依法判處
有期徒刑11年2個月
阿消提示
判決不是目的
喚醒大家的責任才是關鍵
生活中難免遇到不順心的事
理性溝通、合法維權
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
放火行為不僅會對生態環境
公私財產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更會觸犯刑法,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無論年齡大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漠視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中國消防 平安黔南
▌編輯:劉鑫怡
▌校對:張文烜
▌審核:張高銘
▌投稿郵箱:zgxfxmt@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