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

《規定》明確,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對面服務以及線上預約、交易,線下完成服務或貨物交付,具備當面收款條件的,應支持現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錢備付;采取無人值守、機具設備等自助服務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學校等場所,經營主體應在醒目位置標識支付方式,現金收取轉換方式及服務聯系電話;全部交易、支付、服務均通過網絡完成的,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應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收費單位、經營主體委托其他單位代為收款的,委托方應當通過協議、通知、聲明等書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現金;收費單位推廣數字政務,經營主體開展商業模式創新,應充分考慮公眾使用現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不得排斥或歧視現金支付。

公眾遭遇現金支付不便、不暢時,應與收費單位、經營主體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依法正確維權。確遇拒收現金,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