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住房
只要60%租金
或每月享1250元安居補貼
哇!實名羨慕深圳人才了
近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發布重磅新政!

為進一步加強青年人才來深發展服務保障,打造最好的科技創新生態和人才發展環境,切實解決首次來深青年人才(以下簡稱青年人才)階段性住房困難,深圳正式出臺《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實施辦法》,明確了青年人才住房支持的申請條件、過渡性住房和安居補貼支持標準、申請流程、監督管理等內容。
具體內容,一圖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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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內容
《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實施辦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
青年人才按照《深圳市青年人才認定和管理辦法》予以認定。此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明確了過渡性住房和安居補貼兩種支持方式,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可任選其一,不可重復享受,且須在青年人才認定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
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的過渡性住房以一間房為主,兩居室及以上戶型以一間房為單位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租金標準按市場參考租金的60%左右確定,最長租住期限不超過36個月。安居補貼每月1250元(稅后1000元),發放期不超過24個月。
青年人才申請過渡性住房,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未在深圳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以內未在深圳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未正在享受用人單位提供的優惠住房;
通過深圳市工作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申請安居補貼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未租住過渡性住房且已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手續。
為提升辦理效率,過渡性住房和安居補貼申請實現全流程線上辦理。在“i深圳”平臺開設青年人才服務保障專區,青年人才可在線提交申請。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出臺《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實施辦法》是深圳加快構建青年人才來深發展服務保障體系的重要一環,旨在切實降低青年人才來深發展的居住成本,有效緩解其階段性住房困難。
此外,青年人才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來深求職面試、實習見習的,可以通過“深夢揚帆”等項目申請最長15天免費住宿。
青年人才在深圳市工作居住一段時間后,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租賃或者購買保障性住房。通過對青年人來深求職、入職過渡和長期安居的梯度住房支持政策安排,切實解決青年人才住房困難。
符合條件的小伙伴
趕快申請起來
順手轉發給有需要的人吧~
信息來源:廣東省總工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統籌整合:羅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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