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2月19日,廣州期貨交易所發(fā)布關于調整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
根據《廣州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經研究決定,自2025年12月23日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碳酸鋰期貨LC2602、LC2603、LC2604、LC2605合約上單日開倉量分別不得超過800手,在碳酸鋰期貨LC2606、LC2607、LC2608、LC2609、LC2610、LC2611、LC2612合約上單日開倉量分別不得超過2000手。
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單日開倉數量不受上述標準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監(jiān)審:古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