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2月19日訊,近日,深圳證監(jiān)局發(fā)布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時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福池。
根據(jù)處罰決定書,周福池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1年9月至2023年11月,周福池擔任朗科科技董事長。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3月24日,周福池通過本人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買入“朗科科技”股票2,135,894股;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周福池通過所控制的廣東朗元科技有限公司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賣出“朗科科技”股票1,104,773股,相關交易金額為33,831,885.45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guī)定。深圳證監(jiān)局決定對周福池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