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退不回”“中介突然失聯”“租到隔斷房、甲醛房”……租房時遇到糟心事該怎么辦?12月18日,北京朝陽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發布《涉中介機構小額房屋租賃案件審判白皮書(2023-2024年度)》,通報該院依照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終結的涉中介機構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審理情況、發案原因、典型案例及舉措建議等,為出租方、中介機構、承租人送上一份清晰的司法指引,守護“安居”權益。

據朝陽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庭長吳克孟介紹,朝陽法院2023至2024年共審結涉中介機構小額房屋租賃合同案件705件。此類案件具有典型的“小案大民生”特點:在全部705件統計案件中,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案件占近60%,體現涉案金額總體偏小,但發案較為頻繁,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突出表現為五種糾紛類型,包括中介機構失聯引發房主要求實際承租人騰房糾紛、因提前退租引發的租金退還糾紛、押金退還糾紛、因隔斷房引發的合同解除糾紛、因“甲醛房”引發的合同履行糾紛。

從涉訴中介機構情況來看,在705件案件中,近半數案件集中于28家中介機構;以判決結案的案件中,中介機構作為被告的案件有145件,占96.7%,反映出部分中介機構履約不規范、違約情形多,存在較大經營風險。溫榆河人民法庭法官權成子介紹,引發糾紛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中介機構異地線上經營、出租劣質房源、制定嚴苛條款、收款賬戶混亂、違規經營業務,部分承租人也存在隨意退租、不當使用房屋等法律意識淡薄、合約意識欠缺的問題,而房主則有疏于審查中介機構資質輕信高價收房、忽視房屋實際使用情況縱容違規改造的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與風險,朝陽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國才建議,出租人應明晰權責、規范出租,提供適租房屋,履行維修義務,遇有糾紛時遵守正當程序,不采取換鎖、斷水、斷電、私自處置房屋內物品等方式激化矛盾;中介機構應誠信經營、完善管理,規范業務流程,確保房源真實、權屬清晰,使用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合同范本,對重要條款進行提示說明,并健全服務體系,主動承擔應盡責任;承租人也應審慎定約、合理使用,租前全面調查,仔細檢查中介資質、房屋結構、設施設備、空氣質量等,租后規范履約,不得擅自改建、轉租或從事違法活動,遇事理性溝通、依法維權。
白皮書中還發布了5起涉中介機構小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典型案例,通報會上,朝陽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法官李思巧就其中3起進行了通報,以案釋法明確了承租人與中介機構簽訂租賃合同后,發現房屋系隔斷形成的房屋,墻體不符合消防標準,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不遵守安全管理,將電動自行車電瓶帶進房屋充電,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中介機構作為出租方惡意影響承租人正常居住,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妥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提高司法審判質效,保障守約方合法權益,方能滿足人民群眾對住房的合理期待。”王國才表示,下一步,朝陽法院將持續深化府院聯動,依托綜治中心建設強化住房租賃行業解紛效能,推動構建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治體系,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應有貢獻。

掃碼查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涉中介機構小額房屋租賃案件審判白皮書(2023-2024年度)》
代表委員點評

萬欣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市律師行業黨委委員、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天霜律師事務所主任
白皮書呼應了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強調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司法為民、服務大局的實在舉措,更彰顯了司法機關用法治護民生、優化營商環境的責任擔當和前瞻眼光。對司法實踐來說,它是清晰的“裁判指引”,對行業治理來說,它是鮮明的“規范信號”,對社會公眾來說,它是實用的“維權指南”。期待朝陽法院繼續以司法實踐踐行全會精神,推出更多民生領域的司法成果,我們也和各界一起,夯實民生保障的法治根基,共同推動首都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精細化水平再上新臺階。
安麗娟
北京市人大代表
首鋼集團有限公司礦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群眾的核心民生期盼,涉中介機構小額房屋租賃糾紛是基層治理的難點、群眾關切的痛點,直接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與社區和諧穩定。對基層治理而言,白皮書既是破解難題的“工具書”,也是精準施策的“指南針”。它為我們前端普法、協同調解、源頭化解糾紛提供了有力支撐,有效推動“源頭預防、非訴挺前、訴訟斷后”的遞進式解紛格局落地見效。


趙春燕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首創郎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白皮書通過深度挖掘司法數據,清晰勾勒出租賃糾紛的演變規律與化解關鍵,為矛盾糾紛分層治理、前置化解提供了精準路徑;這一舉措有效推動司法、行政、行業自律等多方力量形成多源共治合力,既從源頭減少了糾紛困擾,也為包括文創企業在內的市場主體營造了更穩定、更規范的發展環境。
供稿:北京朝陽法院
攝影:曹璐
編輯:麥浩敏 劉宇航
審核:李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