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解放前,淮濱地區土地財富占有情況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舊中國,土地制度極不合理。土改前,淮濱地域67,556戶、306,200人,耕地114.87萬畝。
其中占農村人口10%左右的地主、富農,占有70%左右的土地;
而占農村人口90%左右的貧雇農和中農,卻僅占有30%左右的土地。
廣大農民終年辛勤勞動而不得溫飽,一遇荒年,就要流離失所,流落他鄉,沿途乞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如,淮濱趙集(現趙集鄉趙集村)共有330戶人家,1,585口人,土地1,385畝。其中貧農121戶、410口人,占有土地275畝,每人平均占有土地0.67畝。而惡霸地上簡干清一家5口人,占有土地600畝,每人平均120畝。簡干清自己直接耕種50畝,每年雇長工3人,短工30人,其余出租給7家佃戶,每年收入糧食300石,計12萬斤。
二、解放后,淮濱群眾擺脫封建剝削
1949年2月,淮濱解放。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剿匪反霸、減租減息,貧苦農民提高了覺悟,建立起農民協會,迫切要求土地改革,以擺脫封建剝削。
淮濱從1950年10月開始,開展起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
土地改革的直接任務是“上地還家”,即滿足貧雇農對土地的要求。完成這一任務,依靠的基本力量是貧雇農。它的基本內容是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土地改革過程中,保護民族工商業;保護中農和富農自耕土地,征收富農超出全鄉總人口平均數的多余的土地;對小土地出租者也采取保護的政策,只征收其超出平均數的多余的土地。
在這一進程中,沒收與征收地主、富農的土地63.2萬畝,房屋5.8萬間。
無地、和少地的雇農、貧農和下中農分得的土地,每人平均3.5畝。有58626戶、249714人分得了房屋,有17059戶、123608人分得了糧食和其他物資。
參考資料:《淮濱縣志》
來源:秋崗

編輯:鄭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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