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 夫
巴維爾·亞歷山大羅維奇·米夫(1901~1938),原名米哈伊爾·亞歷山大羅維奇·福爾圖斯,1917年后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內用“米夫”名,蘇聯人,生于烏克蘭的一個猶太人家庭,1917年5月加入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1918年自愿參加紅軍。
1920年末,進入斯維爾德洛夫共產主義大學學習,專攻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和民族殖民地革命的理論,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礎,1923年到烏克蘭做黨和蘇維埃的工作,1925年末在東方共產主義勞動大學工作,后又任莫斯科中山大學副校長,1926年參加了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召開的第七次擴大全體會議,提出了《中國問題提綱》,1927年2月以俄共(布)宣傳團負責人的身份來華,參加了4月27日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1928年3月至1935年12月任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兼中山大學校長,1928年6月出席并指導了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1930年末,米夫以共產國際代表團團長身份來華,1931年1月,操縱召開了中國共產黨六屆四中全會,在他的支持下,王明一躍而成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控制了中央,從而開始了王明“左”傾冒險主義對全黨的統治,之后他回蘇聯撰寫有關中國革命的書籍和文章。
1937年,他任殖民地問題科學研究院院長,仍然領導中國問題研究所的工作。
在1937年的肅反運動中,有人揭發米夫是政治反革命。很快,他被逮捕和關押。米夫一手提拔起來的王明在他落難之時卻與他劃清界限、落井下石,把他批得體無完膚。
1938年,米夫被蘇聯專政機關處決,1976年蘇共中央為米夫平反,恢復了名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