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淵源 :蓼塢河清古渡歷史可追溯至唐代,據歷代志書及《孟津縣志》、《濟源縣志》記載,當時這里就是水陸要沖,是黃河北岸漕運中樞和重要渡口,南來北往的貨物在此裝卸、中轉,使蓼塢、河清成為熱鬧集鎮。
- 軍事意義:蓼塢河清渡口是千里黃河河防唯一一條共產黨地下紅色交通線。1940年5月7日,朱德總司令由八路軍部隊護送,從蓼塢渡口過黃河,前往洛陽與衛立煌談判,共商抗日大計。1944年9月,皮定均率領的豫西抗日獨立支隊也從這里順利渡過黃河,開辟豫西抗日根據地。
- 地理優勢:河清渡口水流平緩,河道穩定,是天然良渡,地處洛陽市孟津縣與濟源縣的黃河分界處,自古以來就是連接山西、河北與河南的重要通道。
- 近代變遷 :新中國成立后,隨著交通運輸方式的改變,渡口功能逐漸被替代。20世紀90年代,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開工建設,蓼塢河清渡口附近地貌發生較大變化,古渡遺址被淹沒,取而代之的是小浪底專用公路橋。抗戰時期蓼塢河清渡口是北通晉陜、南下中原的交通要道,也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唯一批準開航渡口。是阻擊日軍南進與西攻的河防堡壘。也是保證太岳根據地與豫西根據地聯系的重要通道。軍事地理態勢,國民政府第一戰區規定:孟津縣河清鄉負責民政,杜八聯負責軍事!蓼塢河清渡口建立聯防體系。孟津縣志卷三 政治·保甲制度》):“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豫西始行保甲法,十戶為甲,甲設長;十甲為保,保置長。孟津劃區為六,二區轄河清、蓼塢等渡,置保凡十二,蓼塢渡保為其一,治所設河清村。保長承區署令,掌戶籍編查、治安聯防、賦稅催繳諸事,兼協河防隊守渡緝私。淪陷后,保甲體系虛存,保長多由地方士紳兼任,暗與抗日力量相結。”翻譯: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豫西開始施行保甲制度,十戶編為一甲,設置甲長;十甲編為一保,設置保長。孟津縣劃分為六個區,第二區管轄河清渡、蓼塢渡等渡口,共設置十二個保,蓼塢渡保是其中之一,辦公地點設在河清村。保長接受區政府的命令,負責戶籍登記核查、治安聯防、賦稅征收催繳等事務,同時協助河防隊守衛渡口、查禁走私。孟津淪陷后,保甲制度名義上存在,保長大多由地方士紳兼任,暗中與抗日力量聯絡合作。- 行政歸屬:明確蓼塢渡保隸屬于孟津二區,治所與河清渡保同設河清村,印證“兩渡聯防”的行政基礎;孟津蓼塢渡是黃河上的一個重要渡口,位于河南省洛陽市孟津區與濟源市交界處,北對杜八聯蓼塢村。屬于民國河清區鄉所治所在地河清村的兩個重要渡口之一。孟津河清渡口北對杜八聯的蓼塢村、泰山村、槐樹莊、連地村,范圍更大。渡河點更多。杜八聯地區的民政事務,由河清鄉代為管轄,杜八聯聯動河清河防隊,代管兩岸軍事指揮事宜。杜八聯與孟津河清鄉在控制蓼塢河清渡口時建立跨河聯防機制(抗戰時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