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2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貸款調查不審慎,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橋支行被罰45萬元。
同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對潘雯警、王亞偉、吳長奎警告,并罰款合計21萬元。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大河財立方消息】12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貸款調查不審慎,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橋支行被罰45萬元。
同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對潘雯警、王亞偉、吳長奎警告,并罰款合計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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