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股“悼明之風”在互聯網興起。“悼明派”認為,明朝強盛繁榮,制度文明,經濟科技領先世界,如果不是清朝的出現,中國會遠比今天更加繁榮;而反對者則強調,明朝嚴刑峻法、專制強化,以現代視角來看,并不值得悼念。
回看歷史,明朝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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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者方志遠在他的新書《走進明朝:從嚴峻冷酷到自由放任》中深入剖析了明朝的社會變遷。他認為,明代在中國歷史上的特殊意義,在于它經歷了一個相對完整的“自我發育”過程。不同于社會結構被安史之亂打斷的唐朝、長期承受外族壓力的宋朝、短暫的元朝,以及被外力強行改造的清朝,明朝主要依靠內部變化,從凋敝走向繁榮,從嚴峻冷酷到自由放任,又在內在矛盾中走向衰亡。
正因如此,明朝成為理解中國傳統王朝運行邏輯的重要樣本,其近三百年的歷史大致可分為如下四個階段。
高壓管控:洪武至正統時期
從朱元璋建國到明英宗正統年間,明朝初年大體可視為一個以嚴刑峻法和高壓管控為特征的時期。經歷元末長期的全國性戰亂,新政權的首要任務是恢復經濟、重建秩序、維系社會穩定,國家權力因此強勢下沉,深入社會各個層面。
朱元璋以“刑用重典”著稱。包括《明史》在內的后世史家指出,明律不及宋律寬厚,甚至比唐律嚴酷。凌遲這一極刑在唐代已被廢除,卻在明律中重新確立,成為明初嚴刑峻法的象征。

《朱元璋》劇照
在編戶齊民和基層治理方面,朱元璋用二十余年推進全國性的土地丈量與人口普查,編制賦役黃冊,并據此建立里甲制度: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丁糧最多的十戶為里長,其余百戶分為十甲、每甲十戶。里甲不僅承擔賦役征發和勞役動員,更通過相互監督與連坐責任,成為國家深入基層的控制工具,構筑起嚴密的社會監控網絡。
同時,明初確立路引制度,規定出行百里之外必須核驗通行證。其核心目的在于將農民固定在土地之上,維持小農經濟與宗法秩序,減少社會流動所帶來的不穩定性。
高壓管控還延伸至日常生活領域。明初陸續頒布禁令,對官員住宅規模、服飾樣式、器用等級作出嚴格區分;即便是普通百姓,房屋不得超過三間、衣飾不得僭越身份,也被明確寫入制度之中。
在思想與文化層面,朱元璋更是大搞文字獄。詩文、奏章、碑記中凡被認為影射其出身、譏諷現實或含有“不敬”之意者,往往遭到牽強附會、從嚴治罪。這種高壓態勢并未隨著太祖去世而迅速消退,至明英宗正統年間,朝廷仍對戲曲、小說等民間文化形式保持嚴格限制。
控制松動:正統至成化時期
正統至成化年間,明初嚴酷而緊繃的政治氛圍開始逐步松動。隨著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財富持續積累,民間社會力量隨之壯大。商幫日益活躍,富裕商人群體逐漸成形,社會結構也由此發生新的變化。
在這一背景下,政府的治理方式開始由單向的控制與壓制,轉向與社會力量的合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變化體現在賑災制度上:朝廷開始主動向地方富戶募集糧款,并以“義民”“冠帶”等榮譽稱號,乃至國子監入學資格作為回報。
值得注意的是,在正統年間,國家仍將向民間授予榮譽視為一種恩典,地方社會亦積極回應。“義民”在不少地區享有極高聲望,成為地方精英競相追逐的頭銜。然而,隨著災荒頻仍,賑災動員逐漸常態化,其效果不斷遞減。到景泰年間,一些地方不得不持續降低授予門檻,甚至顯露出以名號換取錢糧的傾向,國家榮譽的價值也隨之貶值。
在這一過程中,民眾的態度也悄然轉變:從主動納糧、接受表彰,轉向以財富為籌碼,與政府討價還價,爭取更有利的條件。這一變化表明,國家權力與社會力量的關系正在重塑,走向一種更為復雜而微妙的博弈。
多元社會:成化至正德時期
成化至正德年間,明代社會在政權長期穩定與經濟持續發展的推動下逐漸走向繁榮,整體氛圍呈現自由放任與多元化趨勢。社會結構松動,價值體系分化,科舉作為“唯一合法上升通道”的地位開始受到沖擊。越來越多的人憑借技藝與專長,而非出身與功名,獲得社會地位和政治身份。
“傳奉官”制度正是這一趨勢的體現。成化時期形成的這一制度,允許皇帝不經吏部選拔、不走常規薦舉與考核程序,直接以“傳奉”名義任命官員或授予官職。
成化帝即位時,明朝已立國百年,政治與行政體制相對穩固。土木之變后,蒙古瓦剌勢力分化,東南沿海倭患尚未形成大規模威脅,這一難得的“太平時期”使皇帝更多沉浸于個人興趣,而傳奉官則成為滿足皇帝及后妃需求的重要角色。工匠、藝人、醫士、儒生、軍人、宦官等各類身懷專長者,皆有可能通過傳奉獲得官職。
傳奉官的出現向社會釋放出明確信號:只要具備才能、能夠服務皇權,就有機會晉升。上行下效之下,社會風尚與價值觀念發生深刻轉變。至成化、弘治、正德時期,明代社會進入相對多元而活躍的階段,無論物質生活還是精神文化,都呈現出顯著的繁榮景象。
走向崩潰:正德至崇禎時期
正德、嘉靖時期,既是明代多元化社會的形成階段,也是一系列社會矛盾頻發的時期。民變不斷、倭寇騷擾、邊患加劇,成為王朝統治的長期困擾。若說明朝最終亡于黨爭與財政崩潰,那么原本象征社會進步的多元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這一趨勢。
晚明思想活躍,學派林立。思想多元本身并非破壞性因素,但在缺乏有效政治協商機制的背景下,這種分化轉化為黨爭、清議政治和道德化的相互否定,使國家決策體系長期陷入內耗與癱瘓。
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同樣沖擊以農業為核心的傳統財政體系。商業與手工業快速發展,但政府稅收仍高度依賴農業,未能建立多元、穩定的財源結構,財政基礎日益脆弱。

《大明王朝1566》
萬歷年間,張居正在這一社會背景下,選擇以強力國家干預應對危機。他通過清丈土地、推行一條鞭法,提高財政汲取能力;以考成法整頓吏治,強化官僚執行力;同時拆毀書院、壓制清議與言官,打壓反對意見。在此過程中,國家財政迅速充盈、行政效率顯著提升,但社會彈性被壓縮,稅負層層轉嫁到民眾身上,形成“國庫充實而民生緊繃”的失衡。
張居正去世后,改革很快遭到清算。在財政崩潰、黨爭激烈及內憂外患疊加的沖擊下,明朝失去自我修復能力,最終走向不可逆轉的崩潰。
撰文 | 李俊浩
編輯 | 錢琪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