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修復賦能企業重生
善意執行彰顯司法擔當
信用懲戒如同高懸的利劍,讓部分暫時陷入經營困境的企業舉步維艱,讓失信的個人發展困難重重。為支持實體企業健康發展,落實善意執行文明理念,促進示范區誠信建設,濟源中院制定《關于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承諾和信用修復機制的實施細則》。《細則》施行以來,共修復失信被執行人11068例,對優化營商環境,助力示范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一)破失信堅冰、筑新生之路,構建企業信用修復暖心機制。在市場經濟浪潮中,信用既是企業的“生命線”,也是企業的“金招牌”。一罰了之可能讓暫時困難的企業徹底陷入絕境,精準修復才能為誠信履約的市場主體打開“新生之門”。在執行過程中,采取差別化措施,依法依規實現精準修復,減少失信企業存量,幫助企業提振信心;建立主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向地方信用管理部門推送誠信信息,及時屏蔽失信信息,樹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導向。《細則》施行以來,共修復失信企業2273家,讓失信受限變為信用賦能,真正實現司法力度與司法溫度的有機統一,為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二)解信用之困、暖民生之心,打造個人信用修復陽光通道。針對個人因疾病、失業等客觀原因導致的“被動失信”,濟源兩級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精準區分“失信”與“失能”,構建“教育引導+柔性幫扶”的個人信用修復機制。對有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意愿,向法院作出信用承諾,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暫緩將其納入失信;對窮盡財產調查措施,確無履行能力,無其他收入來源或喪失勞動能力的個人,快速屏蔽其失信信息,幫助其重返正常生活軌道。《細則》施行以來,共修復失信個人8795人,讓“失信”標簽不再成為個人發展的絆腳石,而是轉化為知錯能改、重塑誠信的動力源。
(三)聚多方合力、織共治網絡,搭建信用修復協同平臺。信用修復不是法院單干,而是社會共治。濟源兩級法院主動聯合發改委、市場監管局、人社局等部門,建立“信息互通、修復同步、獎懲聯動”的信用修復和正向信用激勵機制,共享企業信用修復數據,推動“修復即解凍”,讓企業在招投標、資質審批中不再因歷史失信被“一票否決”。《細則》施行以來,濟源兩級法院共屏蔽企業失信名單2148例,對836件涉企案件給予失信懲戒寬限期,最大限度減少執行活動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四)謀長效機制、繪信用藍圖,完善信用修復制度體系。從個案修復到系統治理,濟源兩級法院致力于構建“懲戒與修復并重、打擊與保護同行”的信用監管新格局。一方面,出臺《信用修復操作規程》,明確企業和個人申請條件、審查標準、修復程序,讓信用修復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建立信用修復效果回訪制度,對已修復主體開展定期跟蹤,助力其健全內部信用管理體系,從源頭減少失信行為。
供 ? ? ?稿:濟源中院 ?張浩朋
責任編輯:濟源中院 ?賈 ?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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