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多個社交平臺和網購平臺,名為“轉運蛋白”“暴瘦王”的減肥產品,被包裝成網紅爆款,吸引了大量消費者。
不用節食,也不用運動,只需要打一針就能輕松變瘦,這樣的“減肥神話”你是否也曾心動?

“瘦成一道閃電!” 圖源小紅書@十全美美
不節食不運動,一針下去輕松變瘦……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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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類產品
一般需要標注“械字號”或“藥字號”
不同平臺的類似減肥針產品,多是由一瓶粉劑和一瓶溶媒液組成。
按照規定,注射類產品一般需要標注“械字號”或“藥字號”,但是這些“網紅”減肥注射產品,有的標注了“妝字號”編碼,有的標注成“械字號”,更多的商品未明確標注備案信息。
??“司美格魯肽”為藥物成分
不得作為普通減肥產品向公眾流通
經檢測,這些產品當中均含有名為“司美格魯肽”的藥物成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司美格魯肽必須經醫生診斷評估后憑處方開具,且需在專業指導下控制劑量,嚴禁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擅自銷售,更不得作為普通減肥產品向公眾流通。
正因其處方藥屬性的嚴格管控要求,以及違規添加、售賣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售賣這些產品的商家,都會逃避回答產品成分的問題。
有不法分子用化妝品的制作工藝去生產藥品。在小作坊里,把司美格魯肽原料包裝成“三秒瘦”“一秒瘦”這些帶有“減肥神藥”光環的減肥針劑,最終流向了美容院、小診所等地方。
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妨害藥品管理罪案。被告人代某、高某銷售“轉運蛋白黑金加強版”“轉運蛋白橙魚系列”“四點暴瘦王三代”“四點暴瘦王四代”等減肥產品,并對消費者造成了一定的人身傷害。民警共查獲500多盒涉案減肥產品和兩箱針筒注射器。
法官表示,本案的被告人代某、高某,應當以妨害藥品管理罪追究刑事責任。最終,代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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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央視新聞(文中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非商業用途,僅用作公益科普,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責編:雷雨
校審:林雪柯
終審:任亞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