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軍區
關于印發《河南省民兵權益保障辦法》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各軍分區(警備區)、濟源市人民武裝部,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南省民兵權益保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軍區
2025年11月21日
《河南省民兵權益保障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工作,進一步激發人民群眾、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支持參與民兵工作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民兵工作條例》《民兵政治工作規定》《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民兵預備役人員撫恤優待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省民兵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我省基干民兵組織的在編基干民兵,以及編組排以上規模基干民兵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編兵單位)。
第三條 ?民兵權益保障工作堅持“責權一致、匹配貢獻,體現尊崇、注重激勵,精神為主、物質為輔,因地制宜、滾動發展”的原則。
第四條? 民兵必須忠于祖國、忠于中國共產黨,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履行職責、嚴守紀律,按照規定參加思想政治教育和軍事訓練,帶頭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堅決完成各項任務,隨時響應國家號令,參軍參戰、保衛祖國。
第五條 ?編兵單位應當支持和參加民兵建設,履行相應職責,完成相關任務。
第六條 ?各級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為民兵和編兵單位做好下列工作:
(一)每年春節向本行政區域內民兵家庭發慰問信,走訪慰問家庭困難民兵,鼓勵和支持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困難民兵家庭提供援助服務。
(二)每年為本行政區域內基干民兵舉行出、入隊儀式。
(三)為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的民兵及時足額發放補助,并購買任務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
(四)按規定組織開展民兵工作先進單位和民兵工作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發放獎金獎品,所需經費由縣級以上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納入民兵經費統籌保障。
(五)對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民兵,本人參加應征報名且符合征集條件的,應征地兵役機關應當確定其為重點定兵對象;本人符合加入中國共產黨條件且提出入黨申請的,經其所在民兵組織預建黨組織推薦,其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地黨組織應當優先確定其為重點培養對象。
(六)對民兵工作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編兵單位,落實項目審批優先政策;在推薦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范時,根據人選的標準條件和結構比例,可以優先推薦該單位出資人、負責人、黨組織負責人。
(七)積極支持符合供應商資格條件的編兵單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八)認定河南省軍民融合企業(單位)時對編兵單位予以重點考慮。
(九)利用戶外公益宣傳平臺和相關媒體積極宣傳民兵和編兵單位先進典型事跡。
第七條 ?民兵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期間,編兵單位按規定落實其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其人事或者勞動關系。
第八條 ?民兵在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中致殘、死亡的,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民兵預備役人員撫恤優待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
第九條 ?民兵在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中負傷、致病的,由組織實施的軍事機關協調同級政府負責進行救治,配屬部隊的由部隊負責。
第十條? 民兵憑有效憑證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享受下列優先服務:
(一)在公路客運站、民航機場,享受優先購票、值機、安檢、乘車(機)等服務,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二)在政務服務大廳、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公安戶籍服務大廳、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享受優先業務辦理和就業創業扶持、就業援助服務。
(三)在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服務網點,享受優先辦理開銷戶、存取款、轉賬匯款等業務服務。
(四)在中國融通醫療健康集團有限公司成員醫院就醫,享受優先待遇。
(五)在其他民兵優待定點企業、機構、場所等,享受優先待遇。
第十一條? 民兵憑有效憑證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享受下列優惠待遇:
(一)在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服務網點辦(用)卡、貸款,享受費用減免、利率折扣等優惠。
(二)在中國石油、中國石化服務站點加油、充值,享受專屬折扣等優惠。
(三)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服務網點辦理專屬優惠套餐,享受套餐折扣等優惠。
(四)在中國融通醫療健康集團有限公司成員醫院就醫,享受專屬折扣等優惠。
(五)在中國融通旅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成員酒店住宿、就餐,享受專屬折扣等優惠。
(六)在其他民兵優待定點企業、機構、場所等,享受專屬優惠。
鼓勵各地政府結合實際對民兵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實行票價減免等優惠。鼓勵各類商品零售、文化服務、餐飲住宿等行業協會和企業推出各類專屬優惠項目,對民兵實行購物、餐飲、觀影等消費打折、減免等優惠服務。各地政府可結合實際對民兵游覽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旅游景區、自然公園、風景名勝區制定優待措施。
第十二條? ?編兵單位憑有效憑證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享受下列生產經營扶持政策:
(一)用于開展民兵工作的經費,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從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民兵工作經費,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
(二)符合銀行相關政策的編兵單位,在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享受貸款利息優惠、延期、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服務。
第十三條? 民兵有效憑證為電子身份證明,由省軍區戰備建設局依托“豫事辦”平臺定期錄入、認證、更新電子身份信息。省軍區戰備建設局、省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數據和信息安全工作。
編兵單位有效憑證為優待證明,按照縣級武裝部會同地方相關部門聯合審查編組人數和企業信用等情況、縣級武裝部集中提報申請、軍分區(警備區)審批認證的程序辦理。優待證明由省軍區戰備建設局規范樣式,應當清晰表述編兵單位基本信息,每年辦理一批。
第十四條? 民兵出現違法、違紀、違規等行為不再符合編入民兵組織條件的,以及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政治教育和執行任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由軍事機關按程序審批,取消其優待資格并調整出隊,注銷電子身份證明,并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編兵單位出現重大變故、無法繼續編組基干民兵的,以及對民兵工作不支持、履職不力的,由軍事機關按程序審批,取消其優待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優待證明,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對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優待憑證,故意污損、劃刻、破壞優待憑證或者惡搞、丑化、玷污優待憑證形象,以及其他不恰當使用優待憑證的行為,各級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及時予以制止、責令改正;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各級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抓好民兵和編兵單位可享受優惠優待政策落實。對因民兵權益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督促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依紀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普通民兵年度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累計40小時以上,當年度可以參照本辦法享受基干民兵相關優先優惠待遇。按照縣級武裝部集中提報申請、軍分區(警備區)審批、省軍區戰備建設局認證的程序辦理電子身份證明。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中原國防”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