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據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消息,2025年,云南省獲國家授權林草植物新品種58個,累計477個,花卉、中藥材、水(堅)果等高原特色農業產品在良種培育、新品種開發上取得新的突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加強云南省林草植物新品種保護,特別發出以下提醒:
一、未經品種權人許可,不私自擴繁銷售授權植物新品種。請相關育苗和種植單位明確擴繁的品種是否為授權保護新品種,對來源不清的品種,不隨意擴繁和銷售。
二、未經品種權人許可,不種植授權植物新品種。相關種植單位須確保苗木來源合法,從正規渠道購買授權新品種苗木,確保購入苗木取得品種權人許可。在苗木購置時簽訂苗木購銷合同,明確相關侵權責任條款,加強學習,掌握品種鑒別技術,避免未經許可種植授權新品種。
三、確保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不侵犯授權品種權利。電子商務銷售平臺須規范植物品種銷售行為,不擅自使用他人授權新品種名稱,以防被認定為假冒侵權行為。銷售的授權植物新品種,須使用授權名稱,不得隨意更改。未經品種權人許可,不得銷售授權新品種苗木。
資料: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信息員:王佳純
編輯:郭晨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