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為六畜、僅供看家食肉”“養寵是外來文化入侵”的說法,看似立足傳統,實則割裂了文化演進與文明共識。六畜的定義源于古代農耕社會的生產需求,而隨著社會進步,動物與人類的關系早已超越“實用屬性”——狗從看家護院的幫手,成為陪伴人類的伙伴,這并非外來文化的強制入侵,而是人類文明對生命關懷的自然延伸,更是全球共通的情感需求,與“中國國情”并不相悖。
城市高層是否適合養狗,核心不在于“樓層高低”,而在于養寵人的責任邊界。不可否認,部分養寵人遛狗不牽繩、糞便不清理、犬吠擾鄰等行為,確實給他人生活帶來困擾,這是需要通過規則約束、文明引導解決的問題,而非簡單將“高層養狗”一棍子打死。正如汽車可能引發交通擁堵,卻不會有人主張禁止城市購車,養狗的爭議本質是“權利與義務的失衡”,而非寵物本身的過錯。
中國自古就有“犬護家宅、人重情義”的傳統,從獵犬與獵人的相伴到忠犬護主的典故,狗在中華文化中從未只是“肉食來源”,而是承載著忠誠、陪伴的情感符號。將養寵等同于“外來文化入侵”,是對本土文化的片面解讀,也忽視了現代社會中寵物對獨居老人、留守兒童等群體的情感慰藉價值。
解決城市養狗的矛盾,關鍵在于劃定清晰的規則紅線:養寵人需遵守牽繩、清理糞便、控制吠叫等基本義務,相關部門應強化監管與違規懲戒,社區可搭建溝通平臺協調鄰里矛盾。同時,也應摒棄“非黑即白”的偏見,既不縱容養寵人的失責行為,也不否定文明養寵的合理性。
文明社會的標志,是既能尊重不同群體的生活選擇,也能通過規則化解分歧。養狗與否、如何養狗,從來不是文化優劣的評判標準,而是文明素養的試金石。唯有摒棄偏見、堅守責任,才能讓人與寵物和諧共處,讓城市既有溫度也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