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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想到,一天之內就把兩起案件都調解成功了,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太感謝你們了!”12月16日下午,來自鄭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豎起大拇指,連連稱贊臥龍區法院駐綜治中心團隊的干警。
2023年9月,劉某某與歐某因承包工程資金緊張,經人介紹,由兩人互相提供擔保,分別向某測繪公司借款40萬元,雙方約定了利息與還款期限。其中,劉某某的借款以其當時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名義辦理借款手續。借款到期后,歐某僅償還10萬元,尚余30萬元未結清;而劉某某,在不擔任該公司法人后,40萬元仍拖欠未還。某測繪公司多次催收無果,遂委托鄭州的劉律師代理訴訟,劉律師分別以歐某、劉某某及其曾任職法人的公司為被告,遠程向臥龍區法院駐區綜治中心團隊遞交訴訟申請,請求依法解決這兩起借款糾紛。
團隊受理案件后,經分析研判認為具備調解條件,隨即啟動調解程序。法官了解到,歐某因工程款未到位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并非惡意拖欠。歐某也表示,待年底工程款到位后立即償還,原告對此表示諒解。經雙方核算,最終就剩余借款達成還款協議。
然而,在調解某公司借款、歐某擔保的另一起40萬元案件時,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某公司現法定代表人不承認該筆借款系公司債務,并拒絕參與調解。經團隊干警深入研判案卷材料發現,該筆借款的實際用款人為劉某某,其是借用了某公司名義借款。調解員決定從劉某某入手,將借款經過和有關細節與劉某某一一進行求證,并耐心溝通、釋法明理。最終,劉某某承認該筆借款確由其個人使用,并自愿分期償還。隨后,某測繪公司變更被告主體,將還款責任轉移至劉某某個人,三方達成一致還款協議。至此,兩起案件在一天內調解完畢。

自今年7月份臥龍區法院派駐綜治中心以來,該團隊已成功調解各類民商事糾紛300余件,其中涉企案件占比近40%,平均調解周期15天左右,贏得了當事人特別是企業的廣泛認可,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
臥龍區法院駐綜治中心團隊負責人蔣娜表示,團隊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針對涉企案件開通綠色通道,著力實現矛盾糾紛快速化解,切實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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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胡東楷
審核:李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