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百姓為念、以民生為大,自古即是為政之道。史料記載,殷人滅夏后,殷商的開國之君商湯吸取夏亡的教訓作《湯誥》,告誡臣屬說:“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罰殛女,毋予怨。”意在強調:凡是對人民有益的事,從政者必須勤勉努力把它做好。如果做不到,就要受到懲罰。
“有功于民,勤力乃事”秉持的是以民為本、為民謀利的施政理念,前提是要有一顆親民愛民之心。清代方大湜《平平言》有云:“富貴利達,眼不可熱。民生休戚,腸不可不熱。腸不熱,則百姓之休戚,如秦越肥瘠,漠不相關矣。”從政,是熱衷于富貴利達,還是熱心于民生休戚,不同的選擇可檢驗待民之心,只有熱心民生者,對“百姓之休戚”才會“勤力乃事”。漢代劉向在其著作《說苑·政理》中寫道:“善為國者,遇民如父母之愛子,兄之愛弟,聞其饑寒為之哀,見其勞苦為之悲。”諄諄之語,都在告誡為政者當視民事如家事,心系民眾冷暖,與民眾血肉相連、憂樂與共。
“有功于民,勤力乃事”體現的是為政者的責任擔當,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就是以實心行實政,事不避難、義不逃責。清代鄭板橋在濰縣任知縣時,山東大澇,濰縣尤甚,餓殍遍野。鄭板橋即令“大興修筑,招遠近饑民赴工就食”。有人提出采用慣常方式,等待上級指示。他斷然拒絕:“此何時?俟輾轉申報,民無孑遺矣。有譴,我任之!”在百姓危難之際,鄭板橋將明哲保身、個人得失置之度外,視民如傷、與民一體,其“急民之所急、憂民之所憂”的擔當精神傳頌至今。
“凡政皆務以利民。”為政都要以利民為根本,多為百姓辦實事。為官一任,想要干出業績,沒有捷徑可走,只有勤勤懇懇地做事,盡力盡責為民興利除害,讓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東漢張堪任漁陽太守期間,治理有方,帶領百姓開墾稻田八千余頃,鼓勵百姓耕種,使得郡中百姓生活日益富庶。漁陽百姓高興地唱道:“桑無附枝,麥穗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漁陽惠政”因此而來。所謂“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為民辦實事容不得私心,更容不得花架子。落實到具體施政中,就是要以一點一滴的具體行動造福于民。
為民造福是從政者的天職。我們黨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寫在自己的旗幟上,涌現出了眾多勤勉為民的榜樣。“草帽書記”楊善洲,立誓“幫家鄉辦點實事”,堅持22年綠化荒山,把一片不毛之地變成了茫茫綠洲,為當地百姓留下了一座座“金山銀山”;“樵夫”廖俊波在政和縣任職期間,4年跑了36萬公里,不是在基層,就是在去基層的路上,花費大量精力找“窮根”,實現了貧困縣脫胎換骨的蛻變;廣西樂業縣百坭村原駐村第一書記黃文秀放棄都市生活,扎根脫貧攻堅一線,繪制“貧困戶分布圖”,不斷拓寬群眾增收渠道……他們為民辛苦為民忙,想方設法為人民排憂解難,靠勤勉敬業贏得了人民的衷心愛戴。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廣大黨員干部須從心做起,涵養為民至上的公仆情懷,勤于政事、甘于勞苦,自覺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多辦一些惠民生、暖民心的實事,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當好人民群眾的知心人、貼心人。(沈幸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