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紛典型案例——李某與張某加工承攬合同糾紛

2024年1月,申請人李某接受被申請人張某加工承攬事宜,為被申請人制作門頭、燈箱、形象墻以及版面的設計、安裝等廣告業(yè)務。申請人根據(jù)被申請人的指示進行設計并安裝完成。因被申請人資金緊張未及時支付加工承攬費用,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簽訂還款協(xié)議書一份,約定2024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加工承攬費用10000元;2025年1月25日之前支付加工承攬費用25000元。到期后,被申請人并未依照還款計劃履行。申請人多次催要未果,于2025年12月3日,向周口市民商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簡稱市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市調解中心接到申請材料后,經征求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意見,由市調解中心指定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員多次與雙方溝通交流,了解到雙方系多年業(yè)務關系,均為市廣告商會會員,被申請人近期因生意經營陷入困境,無力一次性還款,愿意分期還款。調解員耐心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并且彼此已經合作多年,雙方應互相體諒、理解,以和為貴,此次糾紛若能調解解決,以后雙方還有合作的機會。經過反復協(xié)商,申請人同意減免欠款2000元,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
在市調解中心調解員的積極努力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雙方共同確認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履行33000元的加工承攬費用,于今年12月22日付款5000元;下余28000元六個月內履行完畢。雙方在市調解中心的主持下,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至此,該糾紛在十個工作日內結案。
本案例的解紛要旨在于,當前經濟下行,中小企業(yè)主經營困難資金緊張,當事人又有多年的業(yè)務合作關系,為了以后的合作共贏,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xié)商化解糾紛。市調解中心本著及時、高效、方便當事人化解民事糾紛,通過及時、有效、公平的調解服務,為當事人搭建便捷的糾紛解決平臺,減少了訴訟成本,提高了糾紛解決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