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唐志浩
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資產,如游戲賬號、裝備等,在玩家投入時間、精力和金錢后,已形成具有實際價值和財產屬性的數字資產。若賬號在出租期間因租用者違規使用外掛而被封禁,玩家的“虛擬財產”權益應如何保障?近日,鄧州市人民法院張村法庭審理了一起因出租游戲賬號后承租人“開掛”導致游戲賬號被封禁引發的糾紛。
2025年4月,原告熊某通過二手交易平臺“某魚”將其《王者榮耀》游戲賬號出租給被告馬某,約定租期為4月4日至5日共計24小時。然而,4月11日熊某登錄賬號時,收到騰訊客服通知,稱該賬號于4月4日因使用外掛作弊被處以封禁180天、禁止上榜365天的處罰。賬號無法繼續使用與出租,造成熊某經濟損失,熊某認為馬某的違規操作是導致損失的直接原因,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馬某賠償2500元并承擔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為,該案事實清楚、爭議標的小、法律關系明確。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提高解紛效率,法官決定優先開展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法官向雙方闡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的相關規定,指出承租人應依約使用租賃物,違規操作導致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法官也了解到馬某目前經濟能力有限,遂從情理角度引導熊某適當調整訴求,推動雙方互諒互讓。
最終,在法官耐心溝通與依法疏導下,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馬某分兩期向熊某支付賠償款共計2000元。調解書送達后,雙方均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游戲賬號、虛擬道具等網絡虛擬財產交易日益活躍,相關糾紛也逐漸增多。網絡虛擬財產雖然不同于傳統的實體財產形態,但已深度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具備顯著的經濟價值和實用屬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明確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意味著,虛擬社區賬號、社交媒體賬號、游戲裝備等具有財產價值的數字化資產,納入法律保護范疇。
在此法官也提醒廣大游戲玩家:游戲賬號通常與用戶實名身份信息緊密綁定,擅自出租、出借或買賣賬號不僅擾亂正常的網絡市場秩序,更可能引發個人信息泄露、賬號被盜用乃至永久封禁等風險。此外,開發、銷售或使用外掛程序,不僅嚴重破壞游戲公平性與生態環境,情節嚴重者還可能涉嫌犯罪,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希望廣大玩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平臺規則,共同維護清朗有序的網絡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