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的通知》,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證替代紙質老年優待證享受老年優待服務的便捷化轉型。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不再受理老年優待證新辦、換發及補辦業務,年滿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即可依法享受國家以及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提供的老年優待政策。原已辦理的老年優待證可繼續使用。
此次政策調整并非取消優待,而是通過減證便民將優待憑證統一到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上,破解紙質優待證易損易失、信息更新滯后等難題,讓老年群體享受優待更省心、更高效。
為確保政策平穩落地,《通知》明確,將統一全省優待場所(政務服務大廳、公交地鐵、景區、醫療機構、銀行網點等)身份證核驗標準。同時,要求各級老齡辦廣泛宣傳引導,主動對接公安、交通、文旅、衛生健康、金融監管、政務服務等部門同步修訂服務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建立動態響應與問題反饋機制,持續優化適老服務效能,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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