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17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王逸群)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反壟斷執法是維護公平競爭、保障民生權益的重要手段。市場監管總局開展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三年來,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壟斷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懲戒了一批違法主體,維護了群眾切身利益。
從買藥購藥到線上購物,從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再到交通、教育等民生領域的“關鍵小事”,如何向人民群眾身邊的壟斷行為亮出反壟斷利劍,助力構建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除了行政處罰的“硬手段”,還要探索哪些反壟斷執法的“軟舉措”?
藥品聯合漲價、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推高藥價、限定交易等壟斷行為,不僅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更是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近年來,藥品領域壟斷行為頻發多發,短缺藥、急搶救藥、常用藥等關系人民群眾用藥權益的關鍵藥品,成為了監管部門緊盯的領域。
據了解,市場監管總局三年來共查處藥品領域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罰沒款合計超過24億元。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一司副司長劉健介紹,這12起藥品領域壟斷案件都是從重處罰,平均處罰幅度為企業上一年度銷售額的5%,平均罰沒金額超過2億元。
劉健說:“比如,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壟斷案中對相關企業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0%的頂格處罰,并在該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壟斷案中,對組織者頂格處罰500萬元,對負有責任的5名個人分別處以罰款50萬元、60萬元,對藥品壟斷行為實現‘企業+組織者+責任人’的三重懲戒,形成威懾效應。”
除了“快查速辦”“嚴處重罰”,監管部門還針對藥品領域特點,加強與衛健、公安、醫保、藥監等部門聯動,加大對藥品壟斷的執法打擊力度,將執法成效及時傳遞到消費終端,通過反壟斷執法,維護藥品市場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利益。
劉健說:“我們通過查辦相關壟斷案件,推動治療感染的藥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療重癥肌無力的藥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別降價95.8%和58.6%。”
水電氣熱等公用事業和人民群眾生活關系密切、利益直接,同時公用事業相關環節具有自然壟斷特性,市場競爭不充分,是壟斷行為易發多發領域,該領域也是專項行動三年來查處案件最多的領域。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一司司長范磊介紹:“查處威海水務案、南京中燃案等水電氣暖領域壟斷案件16起,罰沒金額1.83億元,有力糾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壟斷行為。”
公用事業經營者協同漲價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危害大,會提高了人民群眾生活成本。市場監管總局介紹,在南京10家瓶裝液化氣經營者壟斷協議案中,10家企業約定互不低價競爭搶占客戶,并專門召開會議,協商共同提高銷售價格,被依法處罰827萬元。
劉健介紹,查辦公用事業領域壟斷案件,不僅能夠有效恢復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使人民群眾能夠享受到充分競爭帶來的優質優價商品,降低人民群眾生活成本,還可以為中小企業經營減負擔。比如,在威海市水務集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中,當事人作為威海市區唯一的供水企業,要求必須由其承接當地新建住宅小區供排水工程,擠壓中小施工企業,并強制收取施工費用,被依法處罰6520萬元。
劉健說:“三年來,我們立足于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及時制止‘以大欺小’的壟斷行為,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為作為民生載體的中小企業拓展發展空間。”
作為商家,您有沒有遭遇過“二選一”或者被要求“全網最低價”?作為消費者,您是否遇到過“算法黑箱”,同一個商品不同人不同價的現象?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已依法查處多起平臺企業“二選一”壟斷案件,針對平臺經濟領域壟斷風險較為突出,平臺企業反壟斷合規意識和能力有待提升的問題,總局出臺了《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八個場景中的新型壟斷風險,包括“平臺間算法共謀”“低于成本銷售”“全網最低價”等。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一司副司長劉健表示:“針對有的平臺算法不公開、不透明,‘算法黑箱’損害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利益,《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將實現算法向善作為平臺企業重要的合規目標,并列舉‘算法共謀’等風險示例,同時鼓勵平臺企業開展算法篩查,構建算法壟斷識別防控體系,從源頭上防范壟斷行為的發生。”
聚焦交通、教育等民生領域“關鍵小事”,市場監管總局還依法查處涉及77家機動車檢測企業、22家駕駛培訓機構、12家保險公司的壟斷協議案件,嚴厲打擊串通漲價、分割市場等行為,推動涉案主體提質降費,讓群眾“得實惠、有選擇、享公平”。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一司司長范磊介紹,除了行政處罰這一“硬手段”之外,還積極探索并實施了一系列創新性的“軟舉措”。例如在推行“三書一函”制度方面,所謂的“三書”是指《約談通知書》《立案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而“一函”就是《提醒敦促函》。市場監管部門會根據企業行為的具體情況,分類施策、精準監管,對于存在潛在風險的企業,及時通過提醒敦促、行政約談等方式指出問題、傳導壓力、督促整改。
范磊說:“比如,前段時間,總局公開約談了貨拉拉,要求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規定,落實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有效維護平臺內經營者和新就業群體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