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為推動各地準確理解、全面落實《條例》要求,12月16日,國家森防指辦公室舉辦“森林草原防滅火業務大講堂”,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兼國家林草局副局長宋新春對《條例》進行專題解讀。
宋新春圍繞《條例》的起草背景過程、內容要義以及貫徹實施需要把握的重點等3個方面,詳細闡述了《條例》在總體要求、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災后處置、法律責任、保障支撐等方面的制度創新與重點內容,強調《條例》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針和“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原則,構建了全鏈條、閉環式的管理體系,為提升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提供了堅實保障。
宋新春指出,《條例》的公布施行是森林草原防滅火領域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將黨中央決策部署轉化為法律制度、深化鞏固改革成果、做好新形勢下防滅火工作的系統性重構,對于健全防滅火法治體系、依法防范化解火災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他強調,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及相關部門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組織干部職工系統學習。要廣泛開展宣傳解讀,提升全民防滅火法治意識。要細化配套措施,嚴格依法履職,切實把《條例》規定轉化為防滅火工作實際成效。
國家森防指有關成員單位相關司局和單位,各省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等參加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