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12月17日報道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12月15日報道,大陸首部為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的地方性法規《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據報道,福建省15日召開《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局長黃水木指出,《條例》共18條,包括職責定位、工作程序、支持措施、成果應用等四部分內容。
黃水木指出,《條例》率先明確了“共同選題、共同比對、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標準”的“四共同”工作機制;明確了“臺灣地區先進標準本省采用、本省先進標準在臺灣地區采用、空白領域標準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實施路徑;明確了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支持臺灣地區專家參與大陸標準體系建設,具有較強的創新性。
黃水木指出,《條例》鼓勵在政府采購、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工作中將共通標準作為技術參考,推動共通標準落地見效,讓標準共通真正轉化為產業優勢、發展優勢。
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鐘志剛指出,《條例》第三條明確賦予臺灣同胞、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和臺灣地區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有關團體在共通標準制定、修訂、實施方面,與本省居民、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享有同等待遇。
鐘志剛指出,這主要體現在臺灣地區標準化專家可加入兩岸標準共通標準化技術組織;福建將加快推動兩岸職業標準采認,為臺灣同胞來福建創業就業提供便利;對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標準化專家及其團隊提供來閩工作、落戶、安居等服務便利。
報道稱,近年來,福建在兩岸標準共通方面進行有益探索,持續深化兩岸標準共通,累計研制兩岸共通標準308項,比如兩岸共同研制的“臺式烏龍茶”系列標準實施后提升了烏龍茶的產量與產值。
黃水木指出,《條例》將福建省近年來形成的成熟經驗與創新做法及時固化并上升為法規。這是福建省涉臺領域又一創制性立法,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增進兩岸民生福祉、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