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查批準了《鄭州市中醫藥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圍繞鄭州市中醫藥服務、產業發展、人才培養、文化傳承等方面作出系統規定,用法治方式促進全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建設中醫藥強市、提升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確將每年農歷三月初三所在周設為岐黃文化宣傳周等。《條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鄭州是中醫藥的重要發源地,發展基礎扎實、前景廣闊。近年來,鄭州市錨定中醫藥強市發展目標,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進國家醫學中心(中醫類)建設,扎實做好保護發掘發展傳承工作,加快構建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產業生態,推動中醫藥事業不斷邁上新臺階。
此次批準的《條例》,包括總則、中醫藥服務、產業發展、人才培養與科研支持、傳承與文化傳播、保障與監督、附則7個部分。《條例》明確,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中醫藥發展專項規劃,建立健全與中醫藥發展規律相適應的服務、管理和保障體系。將每年農歷三月初三所在的周設為岐黃文化宣傳周,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知識,營造全社會信中醫、愛中醫、用中醫的濃厚氛圍。
在中醫藥服務方面,《條例》支持國家醫學中心(中醫類)建設,打造以中醫特色診療技術為引領的針灸中心、轉化中心、制劑中心等醫教研基地。支持中醫醫療機構承接國家、省級優質醫療資源平臺建設,鼓勵發展中醫優勢專科。公立中醫醫療機構需在硬件建設、人員配備、科研創新等方面增加投入,結合自身優勢牽頭組建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置中醫館,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應當設立中醫閣,提升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
《條例》強調,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數字技術逐步融入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全鏈條各環節,將中醫藥數智化納入智慧城市建設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藥服務信息化基礎設施、功能應用升級,加快中醫藥服務信息化建設。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運用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依法提供中醫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
產業是中醫藥發展的重要支撐。《條例》明確,建立中醫藥產業發展協同機制,構建覆蓋種植、研發、生產、流通的全產業鏈質量保障體系。相關部門應加強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推廣中藥材新品種,支持中藥材規范化、標準化、生態化種植養殖,推動中藥材產地加工。
在藥品研發與生產方面,鼓勵研制中藥新藥和生產來源于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復方制劑。支持藥品生產企業運用現代技術和工藝研發傳統中成藥,鼓勵進行二次開發研究,提高藥品質量和療效,培育具有競爭力的中藥品牌。支持建設區域中藥制劑中心,推動區域中藥制劑規模化、標準化發展。區域中藥制劑中心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推動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科研、生產、教學協調發展。
此外,支持醫療機構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運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智慧共享中藥房,提供中藥調劑、包裝、代煎、配送等服務。鼓勵中醫藥科研機構、生產企業等開發中醫食療養生產品,推廣普及食養藥膳,涵養藥食同源養生理念。
人才是中醫藥發展的第一資源。《條例》明確實施中醫藥人才戰略,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使用與激勵機制。通過人才引進選拔、院校培養、師承教育、職業教育等方式培養中醫藥特色人才,建設以領軍人才為引領,以青年優秀人才、骨干人才、基層實用人才為主體的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建立中醫藥人才引進、選拔制度,引進院士、國醫大師、岐黃學者、全國名中醫等高層次中醫藥人才。
鄭州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河南省有關規定建立中醫藥師承導師和學員遴選、培訓管理、考核評價等制度,支持和發展師承教育。有豐富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醫師、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從業活動中帶徒授業。中醫學徒出師后,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考試取得中醫醫師資格或者通過考核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
在科研與設備創新方面,支持研發中醫預防、保健、監測、檢測、診斷、治療、康復系列設備和中藥生產、流通、使用、評價等環節的智能設備,創新開發可穿戴、數字化、新型智能化的中醫醫療器械,以及中醫健康辨識與干預設備。同時建立健全中醫藥專家學術傳承制度,支持國醫大師、岐黃學者、名老中醫、老藥工等建立傳承工作室,開展學術思想和經驗傳承,推廣臨床診療經驗和傳統技術,培育本地特色中醫品牌。
責編:韋永柔
終審:楊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