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份以來,信陽市交通運輸執法系統扎實開展中心城區道路客運市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持續加大道路運輸市場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道路客運違法違規行為。現將近期(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案
2025年12月7日,信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信陽市四一路實施行政執法檢查時發現,何某某駕駛豫SFB5***小型轎車使用滴滴車主軟件司機端APP接單,拉載乘客從紅房子面包房(信陽市四一路天潤廣場店)前往信陽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但是何某某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違反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經調查核實,信陽市交通運輸局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何某某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途中甩客案
2025年12月8日,信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據相關信息線索發現,2025年12月4日,豫STA***號巡游出租車司機樂某某在拉載乘客從信陽東站至駐馬店市時,未送達目的地、途中甩客,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經調查核實,2025年12月8日,信陽市交通運輸局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樂某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客運班車不按照批準的配客站點停靠案
2025年12月8日,信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信陽市中心醫院附近實施行政執法檢查時發現,信陽市弘運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所屬車牌號碼為豫SD52***的班線客車,未按照批準的配客站點停靠,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經調查核實,信陽市交通運輸局依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九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信陽市弘運運輸集團有限公司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