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2月17日,云南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十五條措施》。
其中明確,穩妥推進省級政策與國家政策精準銜接,將二孩、三孩每孩每年800元育兒補助統一并軌至國家每孩每年3600元育兒補貼。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依法定額扣除。
加大對用人單位執行生育休假制度的監督力度,嚴格落實婚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哺乳假等假期制度及相關待遇。督促學校、醫院等女職工比例較高的用人單位執行好生育休假等有關制度,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工資、福利待遇。
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用人單位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有關支出,按規定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用人單位工會經費可適當補充;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結合實際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務。
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力度,全面落實“二孩、三孩家庭購置首套和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20%、30%”政策。支持籌集一定數量超過7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于解決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
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十五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4〕48號)精神,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鞏固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范圍。優化生育醫療費待遇支付政策,穩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合理提高產前檢查醫療費用、住院分娩醫療費用保障水平。符合條件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待遇,按照參保職工待遇標準享受。
二、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推動建立合理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共擔機制。加大對用人單位執行生育休假制度的監督力度,嚴格落實婚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哺乳假等假期制度及相關待遇。督促學校、醫院等女職工比例較高的用人單位執行好生育休假等有關制度,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工資、福利待遇。
三、健全生育補貼等制度。深入實施國家育兒補貼制度,穩妥推進省級政策與國家政策精準銜接,將我省二孩、三孩每孩每年800元育兒補助統一并軌至國家每孩每年3600元育兒補貼。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依法定額扣除。嚴格落實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政策,按規定為申領補貼的人員辦理個人所得稅免稅申報。
四、加強生殖健康服務。提升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產后保健等生育醫療服務水平,加強孕產婦分級管理,持續推動助產機構建立產科危重癥多學科協作團隊。強化孕前優生、產前診斷、新生兒遺傳病篩查服務,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完善治療性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醫保待遇政策,將分娩鎮痛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推動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早孕關愛門診”,為早孕女性提供產科、婦科、超聲檢查等“一站式”服務,對擬人工流產的女性,強化個性化健康教育和一對一咨詢指導,幫助女性理性審慎做出決策,減少人工流產及危害的發生。加強青少年生殖健康科普宣教,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五、拓展婚育便民服務。全面實行結婚落戶“一件事”線上線下融合辦理,鞏固提高新生兒出生“一件事”集成辦理效率,實現國家育兒補貼申領“一網通辦”。全面落實新生兒“出生即參保”政策,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參加居民醫保并享受醫保待遇。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鼓勵銀行機構為婚育等消費領域提供貸款支持。
六、提高兒童醫療服務水平。深入實施兒童健康護佑工程,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兒童急救體系。建設省級兒童區域醫療中心。支持產科、兒科等臨床重點專科發展,推進兒科醫療聯合體建設,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推動醫院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用向產科、兒科傾斜。推動提供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的醫療機構開展適兒化改造,建設一批兒童友好醫院。開展婦幼健康領域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加強中醫醫院兒科建設,推進中醫兒科分層發展,推廣小兒外治適宜技術。繼續實施6周歲以下兒童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加收政策。落實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規范“新生兒護理”、“親情陪產”等醫療服務項目。
七、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統籌多渠道資金,加快構建以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為樞紐,以幼兒園托班、社區嵌入式托育、用人單位辦托、托育服務機構、家庭托育點等為網絡的“1+N”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托幼一體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區現有設施、場所等公共服務資源,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托育。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用人單位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有關支出,按規定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用人單位工會經費可適當補充;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結合實際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積極推行公建民營模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普惠、多元、優質托育服務。
八、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制定普惠托育服務機構認定標準,指導各地完成普惠托育服務機構認定。對完成普惠托位建設任務的州(市),省級將按照每個普惠托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支持各地盤活城鄉閑置幼兒園、校舍、養老院等場地資源,提供普惠托育服務。完善普惠托育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好托育服務稅費優惠、托育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等政策,鼓勵結合實際給予普惠托育服務機構運營補助。積極開展保育師、嬰幼兒發展引導員(育嬰員)等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支持高職院校開設托育相關專業,與托育服務機構合作建立實訓基地,舉辦托育職業技能競賽并納入省級一類競賽。推動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綜合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機構、中醫醫院等)面向托育服務機構,開展訂單簽約、嬰幼兒健康管理和中醫藥健康等服務,相關科室醫務人員在托育服務機構內的服務時長,視為基層服務時間。對托育服務機構的服務管理、人員資質、衛生保健等方面加強常態化綜合監管,守牢托育服務安全底線。
九、促進兒童發展和保護。建立健全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專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行業組織、公益慈善組織的作用,普及科學育兒知識與技能。廣泛開展兒童關愛服務,改善嬰幼兒營養狀況。嚴格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村(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十、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全面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開展學齡前人口預測研究,探索建立適應人口變化的基礎教育資源調配機制,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強化師資保障。持續鞏固“雙減”成果,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豐富課后服務內容,提高課后服務質量。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自愿開展兒童假期托管服務。堅持自愿申請、公平公開、就近就便原則,逐步實施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政策。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受助。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預防兒童青少年肥胖、近視、心理行為異常、脊柱彎曲異常和齲齒等健康問題。
十一、加強住房支持政策。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力度,全面落實“二孩、三孩家庭購置首套和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20%、30%”政策。支持籌集一定數量超過7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于解決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逐步使租購住房群體享有同等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優質醫療服務、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權利。
十二、強化職工權益保障。健全就業懷孕歧視監督懲戒機制,將婦女就業保障納入重點執法事項。加快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設立法律援助窗口,做好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鼓勵用人單位推行有利于照顧兒童的靈活休假、彈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配建母嬰設施,組織開展寒暑假期和課后兒童托管活動。鼓勵各級工會舉辦假期托管班,幫助職工分擔育兒壓力。
十三、支持婦女就業創業。加強女性就業保障,對女性勞動者特別是生育再就業女性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發揮公益性崗位兜底保障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幫助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婦女實現就業。按規定給予有創業意愿且符合條件的婦女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支持。
十四、積極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導積極的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搭建多種形式的婚戀交友公益平臺,做好婚姻家庭輔導。將婚姻登記服務與當地婚俗文化、自然環境、人文景觀等有機結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創設公園式婚姻登記服務點。著力推進婚俗改革和移風易俗,指導各地因地制宜修訂完善村規民約,破除婚嫁大操大辦、高額彩禮等陳規陋習,培育積極向上的婚俗文化。
十五、加強社會宣傳倡導。實施人口高質量發展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廣泛開展人口和生育政策宣傳解讀,提升育齡人群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知曉率。加強人口國情國策教育,將相關內容融入中小學、本專科教育,納入全省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相關班次教學課程和干部在線學習平臺網絡課程。鼓勵影視企業策劃推出一批生育友好主題影視作品,組織省內主要媒體推出一批生育友好融媒產品。依托新媒體傳播平臺,采用短視頻、直播訪談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講好新時代美好愛情、幸福婚姻、和諧家庭故事,大力營造生育友好的社會氛圍。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